【港國安法】黑警興文字獄!泛民人士被捕 遭控煽動言論令人藐視厭惡政府

出版時間 2020/09/07

屬香港泛民主派的人民力量黨副主席「快必」譚得志,今天(6日)上午10時許在家中,遭香港警方國安處多名便衣警察撬開門鎖闖入,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罪將他拘捕搜查。

譚得志被捕後,他的臉書發文:「9月6日無選舉日變國安處上門拘捕日!」文中指他被上門搜查,將帶往大埔警署。香港《蘋果》報導,港警國安處人員在譚得志寓所進行搜查,撿獲一大堆證物。至上午11時50分,譚得志身穿黑色T恤、短褲和拖鞋,遭警方以手鐐反鎖帶離住所。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中午前交代事件時表示,警方今早10:15分在大埔拘捕一名47歲男子(譚得志),他涉嫌於6月底至8月,在不同地區,主要在九龍區擺設了29次街站,其間發表會引起憎惡及藐視政府,或會引起民間之間不滿的言論。

「快必」譚得志的臉書上午貼文,指他已遭警方撬門進入逮捕。 臉書截圖

李桂華稱,這次拘捕行動並未引用「港版國安法」處理,而是以發表煽動文字將其拘捕。他表示,警方調查案件初時,因譚的言論「可能有國安法問題出現」,或涉及煽動分裂國家罪,所以由香港國安處展開調查,但經搜證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最後認為以發表煽動文字去處理較為適合。

在場媒體問到譚得志涉及煽動的言論有哪些,李桂華未正面回答,要媒體自行到快必的社群網站搜索。

畢業於香港大學的譚得志,1990年代初與立法會現任議員陳志全以「快必與慢必」的逗趣名字主持電台節目。他2013年加入陳志全擔任主席的人民力量黨,投身政治。

譚得志近月不斷成為香港警方的行動目標。今年7月17日下午,他在港島數碼港停車場被捕,據悉有探員前一晚起已在他家附近跟蹤守候,且他被捕2小時內就遭閃電起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並於法院提堂。譚得志其後獲准以10萬港元(約38萬元台幣)保釋候審,本月25日再訊。

譚得志當時坦言,他已經有至少7罪被控在身,「多到自己都記不住」,直斥當局對他政治打壓,更指法庭將保釋金定為10萬元是「打劫」,相當離譜,質疑法治何在。不過,他強調不會因此而被震懾,會繼續抗爭。

另外,譚得志前天在臉書發文,疑似預告今日的抗爭活動「九龍大遊行」。他指今日下午2時半,會有大量市民在佐敦一帶上教堂、購物及等巴士,「最奇幻」是有人來回旺角尖沙嘴步行,他認為這些活動不犯法。暫時未知警方拘捕行動會否亦與上述與遊行抗爭有關的言論有關。

香港《蘋果》分析,雖然警方暫未以「港版國安法」拘捕譚得志,但若調查結論是譚得志的言論涉嫌令人憎恨特區政府,仍可加控國安法罪名,情況令人憂慮。根據港版國安法第四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第29條條文第(五)款,指「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屬違反國安法,若遭定罪可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警方最後依據譚得志在國安法7月生效前的言論,控告他違法國安法,也令人關注是否有毁諾之嫌,因中國政府曾承諾國安法無追溯力。今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中國「人民網」曾報導,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張曉明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曾表示「香港國安法關於追溯力問題的規定與國際上刑事法律通常的規定是一致的,就是不溯及既往,這一點是明確的,也表明我們這部法律遵循了現代法治原則。」 (香港《蘋果動新聞》)

中國「人民網」曾報導,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稱,香港國安法不溯及既往。 人民網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