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澳女拒住防疫飯店偷跑回家 違隔離令遭重判6個月(動畫)

出版時間 2020/08/27

澳洲一名28歲女子未遵守防疫規定入住防疫飯店隔離14天,從維多利亞省「偷渡」回西澳洲省,聲稱自行在男友家中隔離。周二(8/25)遭判入獄6個月,據信是西澳洲省違反武漢肺炎防疫措施最嚴厲的一次刑罰。

涉嫌違反隔離令的女子桑登(Asher Vander Sanden)透過視訊出庭,在珀斯地方法院承認未遵守西澳州省《緊急事件管理法》,法官馬修斯(Andrew Matthews)稱,桑登的行為有可能「讓西澳政府在防止病毒社區傳播的努力付諸流水」。

澳洲廣播公司報導,桑登在維多利亞省停留一個月照顧生病的姊妹後,返回男友位於珀斯斯卡伯勒(Scarborough)的住所。由於維省疫情嚴峻,當局嚴格限制民眾出入境,桑登獲得豁免,獲准從墨爾本搭飛機回西澳,但必須自費在飯店隔離14天。

不過桑登並未如期登機,反而在一名貨櫃車司機協助下,於7月31日從維省西北部小鎮米爾杜拉(Mildura)出發,連人帶車躲在貨櫃從陸路「偷渡」返回西澳,直到抵達南澳與西澳邊界尤克拉(Eucla)時桑登都沒有表露身份。

珀斯警方在8月11日發現桑登沒有如期抵達珀斯機場,打電話又無法追查其位置,旋即展開調查,最終得悉她已經抵達西澳,但拒絕自費2,500澳幣(約5.3萬元台幣)入住防疫飯店,只返回男友位於斯卡伯勒的住所自主隔離。警員於同日上門逮人,將桑登押往監獄羈押候審,病毒檢測結果呈陰性。

辯護律師表示,桑登當日前往維省只是為了照顧患病姊妹,她也明白自己犯錯,而且只在男友住所隔離,「沒有跟外面社區有任何接觸」,被捕後又跟警方合作且認罪,法庭應考慮輕判。但檢察官認為,桑登「完全無視」邊界管制,行為「自私」,因此理應監禁受罰。

根據《緊急事件管理法》,任何人違反檢疫規定最高可被判監12個月或罰款5萬澳幣。(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出版時間:01:52

更新時間:19:35(新增動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