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北京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抖音APP透過使用者向其推薦「可能認識的人」,並收集其地理位置、社交資訊等行為,侵犯了個人資訊權益。
翻攝自微博
據《澎湃新聞》報導,中國一名凌姓民眾,在手機通訊錄除本人外沒有其他連絡人的情況下,使用該手機號碼註冊抖音,結果被推薦大量「可能認識的人」,凌姓民眾認為抖音APP非法獲取其姓名、手機號碼、社交關係、地理位置、手機通訊錄等個人資訊和隱私,侵害其個人資訊權益和隱私權,應當依法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責任,將抖音APP的運營者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
法院認為,凌姓民眾註冊時,沒有在抖音APP中建立社交關係的可能,微播視界公司從其他使用者手機通訊錄,收集到凌姓民眾的姓名和手機號碼後,通過匹配可以知道軟體內沒有使用該手機號碼作為帳戶的用戶,應當刪除該資訊。但直至凌姓民眾起訴時,該資訊仍然存於抖音APP的後台系統中,超出必要限度,不屬於合理使用,構成侵權,判賠經濟損失5231人民幣(約22000新台幣)。(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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