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法】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被捕 涉非法集結及煽動等罪名

出版時間 2020/07/17
譚得志(右)在社群網站貼文,宣告自己遭到香港警方逮捕。香港《蘋果》合成圖片
譚得志(右)在社群網站貼文,宣告自己遭到香港警方逮捕。香港《蘋果》合成圖片

香港《港區國安法》上路後,又見港警充滿政治目的的拘捕行動,香港激進民主派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今天下午主持電台節目後,在停車場遭到警方拘捕,據稱他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煽動意圖」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三項罪名。

下午接近3時,外號「快必」的譚得志在社群網站發文稱,他在港島數碼港停車場被捕,被送往西區警署調查。當時他剛在網路電台D100完成電台節目,譚得志先前曾在網路貼文稱,昨晚曾有警員在他家停車場附近守候,今天他就被警方拘捕。
 
起初外界不清楚「快必」被捕原因,他的選舉經理人容小姐擔心,事件會否涉及「港版國安法」,因快必近日在街站曾講過一些可能被港府質疑為違反國安法的口號,她和快必的好友前往西區警署了解事件。

據她所知,快必昨晚已在大埔寓所附近,發現停泊了一輛可疑車輛,懷疑是警方跟蹤他。至今晨,快必如常前往數碼港主持早上11時至下午2時的網路電台節目,下午約2時40分準備駕車離開時,3名男子突然現身,聲稱是警察,要把他帶走一談,但未有說明原因。當時快必曾致電容小姐,在快必再三追問下,對方才透露是準備把他帶往西區警署。容小姐補充,其中一名警察據悉是近月曾在另一案件中拘捕過快必的新界北總區探員。

傍晚譚得志被帶往粉嶺法院提訊,控罪指稱,48歲的譚得志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的露天劇場,煽惑其他人參與違反《公安條例》的非法集會。此外,警方還打算控告他「煽動意圖」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罪名。

譚得志今天到法院暫時不需答辯,9月25日會再提訊,他獲准以10萬元港幣(約38萬元台幣交保,保釋期間不准離開香港。(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譚得志被帶往粉嶺裁判法院提訊。香港《蘋果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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