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右)任命劉賜蕙(左)擔任新設立的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翻攝港府新聞公報網站
香港政府今日(7/3)宣布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任命現任警務處監管處處長劉賜蕙擔任新設立的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此外,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指定6名法官負責審理相關案件。
根據港府新聞公報,港區國安委由特首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特首辦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港區國安委的職責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建設;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港府同時宣佈,特首在徵詢港區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6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但並未披露相關法官身份。(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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