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行賄罪判刑14年 中國前首富黃光裕傳已出獄

出版時間 2020/06/24
中國前首富、國美集團創辦人黃光裕據傳已出獄。香港《蘋果動新聞》
中國前首富、國美集團創辦人黃光裕據傳已出獄。香港《蘋果動新聞》

中國媒體報導,中國前首富、國美集團創辦人黃光裕已於近日出獄。國美官方將於今晚(6/24)發公告交代具體情況。有消息人士稱,國美集團高層昨日已在會議中已透露此消息。
 
2008年11月23日,黃光裕被北京警方拘查。法院2010年8月30日宣判,黃光裕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以及行賄罪被判刑14年。刑期從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1月l6日止。
 
黃光裕入獄服刑後共獲得2次減刑機會。第一次減刑發生在2012年,當年6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2)一中刑減字第2608號」刑事裁定,對黃光裕減刑10個月。第二次減刑發生在2016年,當年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中刑減字第1634號刑事裁定書」,對黃光裕減刑11個月。換言之,黃光裕獲減刑21個月,其出獄時間應提前至2021年2月16日。黃之後或許曾獲更多減刑,但資料並未顯示。(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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