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婆當免錢工13年 無情夫離婚炒她魷魚辯「不算僱員」

出版時間 2020/06/24
紐西蘭婦人麥凱替丈夫的瓦納卡藥局(圖)及《瓦納卡太陽報》工作13年,離婚後被丈夫無情解僱。翻攝「Wanaka Pharmacy - Est. 1971」臉書
紐西蘭婦人麥凱替丈夫的瓦納卡藥局(圖)及《瓦納卡太陽報》工作13年,離婚後被丈夫無情解僱。翻攝「Wanaka Pharmacy - Est. 1971」臉書

老婆娶進門就是免錢工?紐西蘭近日一起判決可證明絕對不是。一名婦人婚後為丈夫的兩間公司工作了13年,離婚後慘遭前夫無情解僱,所幸政府部門認定此屬不當解僱,法院判決前夫連同工資和賠償須給付婦人7萬905元紐幣(約135.2萬元台幣)。

紐西蘭《stuff》23日報導,南島小鎮瓦納卡(Wanaka)婦人麥凱(Nicola McKay)2005至2018年,為丈夫希斯(Aaron Heath)擁有的《瓦納卡太陽報》及瓦納卡藥局工作,內容包括新聞聯繫、報紙投遞、編輯網站及擔任社交媒體經理,另還身兼人資、行政管理和新聞攝影師。

希斯表示,兩人2005年開始交往,至2007年才結婚。考慮到他們之間的婚姻關係,他認為麥凱並不算公司員工。希斯辯稱,他和前妻沒有正式、合法的僱傭關係,因此沒有不當解僱,也不需要給付假期工資。

希斯還說,他知道麥凱有在工作,但不清楚具體做了什麼。他自己都是早上8時許到藥房,晚上6時30分左右離開,此外周圍發生什麼他也不清楚。

但據紐西蘭僱傭關係管理局(Employment Relations Authority,ERA)調查,2016年的《瓦納卡太陽報》曾引用了希斯的話:「我要感謝我的妻子妮琪(Nikki),她幾乎單槍匹馬推動了報紙的社交媒體方面。」

加上麥凱提供了工資單、帶薪育兒假申請證明等文件,ERA認為麥凱在工作中享有很大的自由度,但她仍非股東或所有者,而是僱員。法院最終也據此判決希斯連同假期工資和賠償須給付麥凱7萬905元紐幣。(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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