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版國安法之下,港人集會自由恐遭限制。法新社
中國官媒新華社晚間公佈「港版國安法」草案內容,包括設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美國《紐約時報》引述法律專家分析指,草案內容就犯罪的定義含糊不清,「從本質上而言,法院可以推翻的機會很微」。
根據新華社公佈的港版國安法草案內容,北京將設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及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另外香港將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更會委派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
港大法律系退休教授、人權法專家戴大為(Michael Davis)接受《紐約時報》電話訪問時表示,提及草案中未明確說明有關「與外國勢力勾結」的定義,換言之「與外國勾結顯然可以針對前往華盛頓和倫敦」尋求支持的人士。
他說︰「草案內對犯罪的定義含糊不清,在法例上存在灰色地帶,從本質上而言,法院可以推翻的機會很微。」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Jerome Cohen)指出︰「(港版國安法)令香港司法制度出現巨大變化,讓北京可以大家從未想像的方式控制香港」。(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