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增設國安顧問架空特首? 加強監督學校、社團防「恐怖活動」

出版時間 2020/06/20
港版國安法提及加強監督學校。資料照片
港版國安法提及加強監督學校。資料照片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20日)針對港版國安法的草案做出說明,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全文共4800字。外界一直關注香港教育界及學校會否被「外力」監管,草案列明香港特區政府要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於學校及社會團體,特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監督和管理。相信未來教育界及學校將成港府大力整治對象。此外,香港除了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之外,北京更會委派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從北京派遣「國安顧問」,形同變相架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
 
澳門沒有國安事務顧問
根據草案內容,新設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安委」由行政長官(特首)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與於2018成立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比較,其成立除了澳門特首外,其他委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保安司司長,警察總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等,未見中央委派所謂「國家安全事務顧問」提供諮詢意見;澳門的經濟財政司司長亦不在委員會內。
 
草案說明總則(一)列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港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監督和管理」。
 
總則(三)規定,這個「國安委」要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北京中央政府指派,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
 
澳門立法會議員區錦新對香港《蘋果》時指,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立兩年,未見任何實質工作、亦未向公眾公開會議內容,認為當初澳門政府成立國安委員會,目的是回應北京政府的要求;由於澳門過去未曾出現影響國家安全的行為,故該委員會「也是做一下政策研究,沒提出什麼具體措施,跟香港情形很不同」。
 
對於外間引用澳門例子證明立法「影響極小」,區錦新不同意,指澳門的政治形勢與香港不同,政治操作也不同,如澳門立法會委員會不用公開會議內容、政府成立的委員會大部份由澳門特首做主席等,質疑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所謂「參考澳門」的說法是「麻痺大意」,淡化「港版國安法」對香港社會的影響。(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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