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代表會議上周無預警宣布將訂立、推行「港版國安法」,中國、香港、國際震驚,所有人都如夢初醒一樣,但其實中國政府在5年前就已為今日的局面埋下伏筆。
2015年,香港雨傘運動後的一年,中國人大當年要訂立的《國安法》,跟已廢除的舊版本比較,新增兩處提及香港。
當時在審議草案階段,北京憲法學者陳永苗接受香港《蘋果動新聞》訪問時已估計會劍指香港,5年後,一語成讖,香港《蘋果》如今再訪問他,他道:「這是中共的思路,香港都到它懷裡,在它看來主權一定是它的。」「港版國安法」不是將陸版《國安法》複製貼上,但至少在5年前,就已埋下伏筆。
明天(5/28)是人大全體會議將審議、表決的港版《國安法》,而香港立法會今天(5/27)要二讀《國歌法》。2017年在中國訂立的《國歌法》,是因為香港球迷噓國歌而訂立,是公認的事實。
中國全國性法律的意思是由人大或是其附屬機關制訂的法律。《國歌法》、《國安法》,都是全國性法律,《國歌法》透過的是香港本地立法,港版《國安法》卻只在人大通過後由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即可。香港的立法會,宛如人大玩物一樣,喜歡就讓它參與,否則連「走過場」的份都沒有。
中國《國安法》第一條如是說,「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於2015年7月1日頒布的中國《國安法》,一共有84條。
當年5月,《國安法》仍在審議草案第二稿,兩條條例格外引人注目,第11條訂明,「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36條提到,香港、澳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這是首次把維護國家主權任務加諸於港人,重讀當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鄭淑娜主編的《導讀與釋義》,當中早已表明,人大有權把法例放到《基本法》附件三中。
針對第11條,鄭淑娜的解讀為:「根據港澳兩個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可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隨後又稱,澳門已經盡了憲制責任設立23條,但香港卻仍然沒能訂立。
在今日的時空再看這《導讀與釋義》,別有一番感受。不過,當年港區人大、律政司及特首,都強調不會把中國《國安法》放到《基本法》附件三,並說香港有憲制責任為23條立法。
只是北京法律憲政學者陳永苗當時已向香港《蘋果》警告 ,指中共的盤算是既然23條未能立法,那就直接讓《國安法》適用於香港,「23條在香港沒搞成,所以在北京搞了這個強加,肯定會強制適用於香港的!」陳說:「以主權立法出現。《基本法》規定主權屬於中央,這伏筆早就埋下了。」
香港《蘋果》近日再致電陳永苗,開頭他就說:「最近很敏感,也不能說太多。」新的不說,就說說當年為何有這樣的判斷,「中共的邏輯都是一致的,只是在,香港的問題本身就是美中本身力量博弈的一個棋子。」
從2014年起,香港彷彿在中共眼中,只是打擊外國勢力的戰場,香港人一切感受,並不重要,5年前已有陸版,為何5年後才有港版?最直接的想法就是一整年的反送中抗爭,陳永苗同意這是其中一個原因,但更主要的還是美中衝突,「兩個事情是連在一起的,如果是說美中關係是一個主殿的話, 那個香港抗爭也是一個副殿。」
「香港其實一直在鬧的話,問題不是太大。香港的問題,不會威脅到共產黨的,不會在意,它只是要宣示主權。」宣示主權的對象,當然是以美國為首的「外國勢力」,就算近日面對各國譴責,中國還是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就像一個人娶了老婆,他老婆放在那可能不動,但你還是我老婆,不能跟別人跑了。」這是陳永苗的比喻。
從中共的角度來說,行使權力的錘子一直就握在它手中,愛怎麼打,什麼時候打,都是它的決定,它眼中的香港人,只是刀俎上的魚肉,趁著現在全球瘟疫流行,中共就以快打慢,「你從共產黨這邊的法律原則是,這沒問題的,國家主權是一個無所限制的、無所不能的主權,它要立法,事實上是沒什麼問題的。它肯定想這麼幹,可是阻力大的時候,肯定就不會這麼幹,阻力小的時候,它就這麼幹,錘子肯定是要打過去的。」
2015年的中國《國安法》指,台灣人民也有責任要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港版國安法」宣布要訂立後,媒體界一度打趣:要不要也成設一部「台版國安法」?
陳永苗的說法也似能為這趣話作一個認真的解答,「香港像一個美女,就在它手上,當你落在它手中,主權這個邏輯,基本上是無限制的,你從法理上,這個依法,除非你說是否認它政權的合法性。台灣就不一樣,台灣沒到它手上。」
以保護國家、愛國名義立法,中國的《國安法》與《國歌法》也強調教育,《國安法》甚至把每年4月15日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更煞有介事為該日致辭,稱「過去一年出現的社會事件,令我們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有更深的體會。」再看中國的《國安法》內容,還強調人民要互相監督,來要維護國家安全,從教育到「告密」,要控制的是思想。
「港版國安法」來勢洶洶,強行洗腦也是令人擔憂,人大公布的決定草案其中一條就是要求特首開始推廣國家安全教育。中國《國歌法》的第11條列明,國歌應納入中小學教育,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香港也要緊跟。
條文未出,人大卻已為香港量身訂做的七項內容作方向,雖很嚇人,但仍然粗略,但條文斷不會憑空出現,從中國的《國安法》或許還能見到一些端倪。
除了指明應如何維護領土完整,保護國家安全,中國的《國安法》也要求並鼓勵人民互相監督,第77條指,公民和組織應當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如實提供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等,這是公民的「責任」。
已有棒子,就要有胡蘿蔔才可發動「人民鬥人民」。第12條指出,在維護國家安全中提供「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國家會給予表彰和獎勵。鄭淑娜就此解釋:「廣泛動員公民和組織,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其行為可以作為正面榜樣予以樹立激勵他人,國家應予以鼓勵」。
中國《國安法》下的罪名與罪人
●分裂國家罪
維吾爾族學者伊力哈木因「分裂國家罪」被判終身監禁,判決書指他經營的「維吾爾在線」網站,散佈分裂思想,鼓吹「新疆獨立」,組織、策劃、實施一系列分裂國家的犯罪活動。
●洩露國家秘密罪
長年報導中共政府腐敗行徑的「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去年被控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合併判處刑期共12年。據其律師稱,黃琦被拘捕後,當局才將他獲得的一份文件定性為秘密文件,當局質疑是為了羅織罪名。
●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709事件中多名人權律師被指勾結訪民生事,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人權律師王全璋也因此案被判入獄4年半,近月才獲釋。
六四學運領袖陳衛在2000年代籌組四川民主黨,簽署《零八憲章》,參與中國茉莉花革命,在2011年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9年,近月獲釋。
●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貝里斯籍的李亨利被指長年資助境外敵對組織和人員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支持「反中亂港」活動,配合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今年4月被控以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被指「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台灣人
中國《國家安全法》下,台灣人也不能倖免。台灣社工李明哲就在2017年被指控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被判入獄5年;台灣屏東的鄉政顧問李孟居去年8月從香港入境深圳後,被中國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拘留審查。
(香港《蘋果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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