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社
路透26日引述知情人士透露,中國制定的「港版國安法」,將不允許外籍法官負責國家安全案件的審理工作。
報導指出,香港任何限制外籍法官角色的舉動,都可能引發部分當地律師和法官對此的擔憂。而這些律師和法官擔心,香港的司法獨立性正受到中國領導層的威脅。
香港1997年主權轉移中國後,採用外籍法官,目的在於協助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信譽。
目前香港終審法院(相當於最高法院)共有23名法官,其中15人是來自英國、加拿大、澳洲等國的外籍法官,但這些外籍法官都是「非常任法官」。
排除外籍法官審理國家安全案件的作法始於澳門。澳門立法會2018年修法,正式規定法院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時,必須由「中國籍法官」審理,排除外籍法官。
此外,消息人士還指出,在「港版國安法」下,香港將出現中國中央和港府安全機構。但「港版國安法」的內容,仍可能進行修改。
中國至今並未提到,「港版國安法」的完整立法工作何時完成。但報導引述消息人士和全國人大代表透露,「港版國安法」很有可能在9月香港立法會選舉前頒布實施。
全國人大港區代表陳曼琪24日則在北京舉行的人大會議上,建議在香港法院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庭」,相關法官由香港永久居民中,選擇在外國無居留權的「中國公民」擔任。(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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