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獨立記者陳杰人舉報高官被抓 遭控賄賂滋事重判15年

出版時間 2020/04/30
桂陽縣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審理案件,左起為劉敏、陳杰人、陳偉人。翻攝京報網
桂陽縣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審理案件,左起為劉敏、陳杰人、陳偉人。翻攝京報網

中國獨立記者記者陳杰人疑因在微博以「網路大V」身份舉報湖南省官員,被當局控以涉嫌賄賂犯罪等多個罪名,並拒絕律師會見。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今天開庭,陳杰人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等罪成,一審被判15年徒刑並處罰金70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958萬元台幣)。

桂陽縣人民法院指,陳杰人自2015年以來,為謀取非法利益,藉「網路大V」身份,利用網站付費發佈虛假訊息或負面訊息,惡意炒作有關案事件,攻擊、詆毀黨政、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起哄鬧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2016年1月,陳杰人與前妻鄧江秀、朋友劉敏註冊成立北京華霖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下稱華霖公司),由陳杰人以「網路大V」身份招攬法律諮詢服務,涉及4起尋釁滋事犯罪、2起敲詐勒索犯罪、6起非法經營犯罪,非法獲利732.6萬元(約3091萬元台幣);另曾向湖南省婁底市中心醫院李長茂等人行賄共554.2萬(約2338萬元台幣)。

一向敢言的陳杰人曾於6月25日,在網路上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市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根據網上資料,陳杰人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任職《中國青年報》時曾踢爆武漢女大學生賣淫,社會一時轟動,但他亦因此被解僱;任職人民網江蘇視窗執行總編時,因「批評政府過多」被解僱。

另外,陳杰人的弟弟陳偉人被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約4.2萬元台幣);劉敏尋釁滋事罪成,免予刑事處罰。(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陳杰人是中國知名記者,以敢言見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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