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萬多夫斯基(右圖)涉嫌把谷歌自駕車機密洩漏給優步,判賠53.5億元台幣。資料照片
根據起訴書,這位谷歌前工程師自2009年起參與谷歌自駕車研發「光學雷達」(Lidar)專案,2016年初離職另立門戶成立自駕卡車公司Otto,並挖走谷歌多位員工,同年8月,優步以7億美元收購Otto,並聘用萊萬多夫斯基。2017年2月,谷歌控告優步、萊萬多夫斯基、Otto,竊取Waymo的雷達掃描技術。
40歲的萊萬多夫斯基離開谷歌前,就是負責帶領開發自駕車雷達掃描技術Lidar的關鍵人物,而Lidar是谷歌自駕車子公司Waymo技術的前身。Waymo稱,萊萬多夫斯基在2015年底至2016年初離職前,下載關於Lidar的高度機密資訊,包含供應商名單、製造細節,以及含有專利技術資訊的說明文件。這也是為什麼谷歌花了7年才做出的自駕車雷射掃描系統,優步只花9個月就做出類似技術。谷歌因而對萊萬多夫斯基與優步提告。優步去年2月與谷歌庭外和解,同意支付約72.9億元台幣給谷歌,並承諾不會使用Waymo技術。
儘管谷歌與優步的官司落幕,萊萬多夫斯基仍被檢方緊盯不放。前天判決出爐後,他已向法院聲請破產。在優步和谷歌的訴訟中,萊萬多夫斯基拒絕與優步和聯邦法官合作,因此遭優步解僱。但外界推測,他這筆罰款的欠款最終可能還是由優步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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