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前主席、中國公安部前副部長孟宏偉受賄案,今天(21日)在中國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孟宏偉被判受賄罪名成立,入獄13年6個月,判處200萬元人民幣(約870萬元台幣)。孟宏偉當庭認罪,不上訴。
法院審判,孟宏偉2005年至2017年間,擔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中國海警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務,共計折合1146萬元人民幣(約6285萬元台幣)。
孟宏偉是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首位中國籍主席,2018年9月返回北京期間突然「被失蹤」,震驚各界,事發後他的妻子在法國不斷求援,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隨後證實,孟涉及「嚴重違紀」遭雙開(開除黨籍與公職),並抨擊他縱容妻子「謀私利」。(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發稿:15:56
更新:22:24(新增配音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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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宏偉(中)今出庭。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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