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向採油廠求償卻被政府綁走 妻已尋夫21年

出版時間 2020/01/18

中國陝西延安川口鄉的婦人高秀玲近日向媒體求助,指她的老公劉志斌在1998年4月,因為向勢力龐大的採油廠追討佔地賠償,結果被鄉政府的幹部綁走,從此下落不明。21年來,她一直盼望能找到老公的下落。延安警方上周二(7日)撇清責任,聲稱劉男當年因為「抗法」被扣查,但事後已獲釋放。
 
現年48歲的高秀玲和3名孩子,自21年前劉志斌被延安市寶塔區川口鄉政府副鄉長李新計(官方通報中稱為聯防隊長李興繼)帶人綁走後,一直到處尋夫。她表示,當年年初,延長川口油田採油廠為了開油井,在未支付賠償的情況下,強行拔掉她家幾十棵果樹。老公曾向村委會和鄉政府反映,均未解決問題。後來老公因為無法討回公道,同年4月10日前往田裡,將採油廠設備的皮帶卸掉,10天後被副鄉長李新計帶人捉走。
 
高秀玲長年透過不同途徑,試圖查出老公的下落,她找過公安局、檢察院、信訪辦(負責人民來信、來訪接待工作的機構)求助,但都沒有消息。她與家人雖曾多次到北京上訪,但每次抵達不久,他們就被「帶回」延安。寶塔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2015年底還以她阻擋採油廠生產車輛、找領導「纏訪」(問題長期得不到處理而長期上訪)為由,對她處以拘留。
 
近日因為媒體報導後,新聞鬧大,專案組才介入,令高秀玲看到一絲轉機。劉志斌的女兒劉萬花透露,警方已多次找她們全家錄取口供,母親被延安市公安局刑警隊叫去詢問相關情況。當地檢察院雖也介入事件,但檢方是否調查官員瀆職,他們並不清楚。
 
不過,據知情人士陸姓男子透露,近40人的專案組擔心相關當事人串口供,所以現在無法透露任何消息。而根據中國石油企業的霸道慣例,他對調查結果並不看好,同時認為劉志斌可能早已不在人世。陸男表示:「以我的判斷,(劉志斌)死掉了,失手打死的比例(機率)大一點。石油部門我們這兒每年打死的都好多啊,這不算個啥事啊。」
 
延安市公安局早前曾表示,經查,劉志斌21年前因賠償問題破壞抽油機,鄉政府聯防隊到劉家中了解時,劉持斧頭對抗,才被押返聯防隊辦公室調查。調查結束後,聯防隊安排劉在辦公室過夜,隔天上午就放他離開,還貼心為他提供早餐及墊車馬費,但劉未回家。而且有同村的村民劉金亮父女作證,「聲稱」在街上見過被釋放後的劉志斌,獨自從川口村溝口走了出去。有鑑於此,警方有充分證據,顯示劉男是自行離開鄉政府,未發現任何涉黑涉惡犯罪事實。
 
至於當年帶人綁走劉志斌的川口鄉政府,堅稱副鄉長綁人的說法不實,並強調劉男是自己離開當地,已在其他地方成家立室。現任官員還辯稱,事件已由公安立案調查,鄉政府沒有人專門負責此事,自己也不知道細節,甚至從來沒聽說過高秀玲曾作出投訴。
 
然而,劉萬花駁斥,即使是最近幾年,自己的母親和弟弟都持續上訪求助,不但找過鄉政府、延安市各級部門,甚至還到過北京上訪。至於公安局、當地警方口中的這兩個所謂的證人(劉金亮父女),21年來沒有向村民提及此事,且他們兩家素有不和。高秀玲也強調,她們家中當時根本沒有斧頭,怎可能拿斧頭攻擊政府人員;鄰居則透露,曾見到劉被打到口腫面腫,不是官方形容的模樣。另外,鄉政府既然說劉已在外地成家,也應該拿出事實證明。
 
劉萬花又說,目前僅聽說警方找過副鄉長李新計。至於涉及到採油廠的人是否被調查,他們根本不知情。劉金亮的親屬則說,劉金亮正在派出所接受調查,他們並不知情。
 
《新京報》報導,高秀玲是在16、17歲時,經媒人介紹嫁給劉志斌。1997年前後,兩人把土地交給外甥管理,雙雙出外打工。1997年年底返回老家,發現其中一塊土地被川口採油廠佔用。二人向採油廠索償,得到答案是「已經賠償」,但外甥堅稱「沒有拿到錢」。後來多次追討不果,劉志斌便拆掉採油機皮帶、阻撓油車通行,想向採油廠施壓、維權。
 
1998年4月20日,李新計帶着採油廠工作人員薛深虎等人入村,用繩子將劉志斌帶走。有長年生活在陝北的知情人士透露,當時陝北農村地區沒有派出所,治安管理、維穩等一般由鄉政府聯防隊負責。從此,高秀玲再也沒有見到過丈夫劉志斌。
 
劉志斌「被消失」的第二年,高秀玲「終於」收到採油廠約1.7萬元人民幣(約7.42萬元台幣)的土地佔用和果樹賠償。沒多久,採油廠的一名劉姓職員來找高秀玲,說同情她一家的遭遇,廠方決定安排她到廠打工,每月薪水數十元,額外300元人民幣(約1309.3元台幣)補助。
 
高秀玲如今認為,採油廠當年此舉,「就是希望我不要告狀了。」高秀玲現在仍有到採油廠上班,領取每月300元的生活補助,每月工資已有1,000多元人民幣(約4千多元台幣)。(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21 3
21年來,高秀玲與3名子女仍未放棄找尋劉志斌的下落。 翻攝《新京報》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