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大選今天登場,台灣陸委會昨向香港媒體透露,台灣當局有意向死者潘曉穎的家屬提供約150萬台幣賠償金,並已聯絡到家屬;涉在台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赴台自首卻仍然遙遙無期,公義未能伸張。據悉,陳同佳目前仍住在港島由警方提供的安全屋,過著正常生活,但對於何時赴台自首仍未有定案。
《香港01》昨報導,陸委會港澳處處長杜嘉芬接受香港記者團訪問時表示,台方已安排專線專人負責陳同佳投案事宜,也將聯絡方法給了陳同佳,但據知陳正住在安全屋,很遺憾他迄今未投案。她表示,已多次聯絡港府要求司法互助,但得不到回應,因此「香港不辦,我們辦」,「不論是在台或在港伸張,也要給一個公道,要依法處理」。她並透露,駐香港的台北經貿辦事處已聯絡潘曉穎的家屬,表示可按照台灣法律,向受害者家屬提供約150萬元新台幣的補償金,其他程序正處理中。
香港《蘋果》報導,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回應,陳同佳出獄後從未離開香港,也沒有改變回台自首的意願。管浩鳴強調,無論誰當選(台灣總統),都不會(對陳同佳自首的意願)造成影響,管牧師「請各位給予一些空間,希望很快會將消息告訴大家。」
消息人士則補充,牧師管浩鳴除了定時探望陳同佳外,本周的行程十分緊密,他曾到過赤柱監獄探望其他囚犯,也到過外地,暫時不知他在台灣大選後會否再次遊說陳同佳赴台自首。
陳同佳案廣受關注,是因為它是引發「反送中運動」的引子。陳同佳前年2月涉嫌在台北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隻身逃回香港,但由於他涉嫌殺人地點在台灣,不在香港司法管轄權內,法院只能以他盜用潘女信用卡及財物等原因判他洗黑錢罪成,但至去年10月23日他便已刑滿出獄,等於能逍遙法外。
特首林鄭月娥涉利用港人對陳同佳案的關注,在陳未出獄前大力推動修訂《逃犯條例》,盼藉修例將逃犯送往中國、澳門及台灣受審。雖然特區政府聲稱修例是為彰顯公義,不讓罪犯逍遙法外,但外界一直強調上述修例嚴重侵犯港人基本人權,因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並不公平,並質疑事件的幕後推手是中國政府,目的是把香港目標人物「送中」,並引發百萬人上街,最終形成反送中運動。 (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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