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娼妓嫖客 免強制勞動 廢除「收容教育」仍可任意拘留 學者批:未約束警權

出版時間 2019/12/30
中國收容教育制度昨起正式被廢除,走入歷史。資料照片
中國收容教育制度昨起正式被廢除,走入歷史。資料照片

收容教育制度源於1991年,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嚴懲賣淫嫖娼的決定》規定,對於賣淫與嫖娼者,除予以行政拘留與罰款,警方可對其強制集中進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產勞動,使其「改掉惡習」,期限最低6個月、最高2年。
曾因嫖娼被強制「收容教育」的案例,包括中國男演員黃海波,以及女星張雨綺的前夫、知名導演王全安等,兩人爆發醜聞後形象一落千丈,重創演藝事業。

以往中國性工作者被捕必須接受收容教育,但頻傳遭虐待甚至毆打。資料照片
 2014
中國導演王全安(左)2014年嫖娼被捕,獲釋後女星張雨綺(右)宣告兩人離婚。資料照片

不過,由於「收容教育制度」毋須經司法程序,而由警方自行決定予以處罰,頻遭法界批評為「法外之刑」。人權組織指,以往性工作者被「收容教育」不但遭強迫勞動甚至毒打,這項被視為「法外之刑」的制度廢除後,未來在中國嫖娼與賣淫被抓,最高處行政拘留15天與罰款約2萬台幣,但不再需要「收容教育」。
香港《蘋果》昨引述北京律師王永亮表示,這項制度廢除是中國法治的「進步」,他認為收容教育制度違憲,「沒有法律應有之義」,因此應予廢除。英國廣播公司(BBC)引述非營利組織亞洲促進會(Asia Catalyst)2013年研究顯示,有些遭到「收容教育」的性工作者,在教導所內被迫勞動,沒有學到任何新技能,導致她們有些人獲釋後,只好重操舊業。
報導引述人權組織「人權觀察」 曾訪問140名性工作者、嫖客、警方及專家,發現許多性工作者曾遭警方毆打,其中還有人稱被騙簽下認罪書,以為就能獲釋,「警察說簽名後4、5天就會獲釋,但最終被關在教導所6個月。」
曾參與推動廢止收容教育的中國作家趙思樂昨在臉書上表示,中國廢止收容教育,但「這不是人權的進步,這是新的管制時代的來臨」。趙思樂曾在國際特赦組織網站發表文章,指中國官方確實在逐步廢止法律基礎有缺陷的強制措施,但同時以更具系統性且嚴厲的合法措施代替,藉此「合法」地剝奪抗爭者的人身自由及管控社會公眾。

對於這項制度廢除,中國網友看法不一,有人認為是法治思想進步,也有人擔心處罰過輕,「行政拘留15天出來後,能保證不再犯嗎? 」還有人調侃,「我的露露、春紅都要出來了,開心。」
至於中國另2項被視為「法外之刑」制度,是實施53年的收容遣送制度與實施57年的勞動教養制度,分別於2003年與2013年被廢止。

Q.性質和目的?
A.對賣淫嫖娼者進行法律和道德教育,要求其勞動並進行性病檢查、治療等強制措施,使其改掉惡習
Q.有何處罰?
A.收容教育期限為6個月至2年
Q.有何爭議?
A.最大爭議是涉及剝奪公民政治權利,因收容制度可限制人身自由長達半年,被視為「法外之刑」,其處罰比盜竊等刑事罪還重,卻毋須經法院審判,有違《憲法》保障人民人身自由權利
Q.處理程序?
A.警方可不經法院審判,對賣淫嫖娼案件先行政拘留、並處以罰款,之後進行收容教育
資料來源:綜合外電

The report claimed detainees were unable to learn new skills during detention that could help them after their release.BBC
報告指出,被拘留者無法在拘捕期間學到獲釋後能夠應用的新技能。
英國廣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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