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動新聞》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午(19日)在臉書發文,指自己在今年8月30日被捕及起訴,當時使用的iPhone XR被警方撿取作證物,但他在被捕期間,從未向警方提供手機密碼,警方亦從來沒有向他要求索取密碼,直到昨天黃昏(距離開庭前約20小時),黃收到控方提供的證據列表,當中竟包括4份「黃之鋒手機訊息交流紀錄」,兩份屬WhatsApp對話,兩份屬Telegram對話。
黃之鋒表示,截至今天開庭聆訊前,他從沒收到控方通知或警方查閱手機內容的命令,直言對這種侵害隱私的做法十分憤怒。
黃之鋒坦言,由於目前《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無法規管政府要求網路供應商要求交出通訊紀錄,或限制港警以駭客軟體竊取市民個人資料,因此即使警方採用侵害隱私、甚至非法途徑取得通訊紀錄,法律上無法阻止警方的濫權行為,而從控方提交的證據可發現,「警方甚至能得知個別訊息是從應用程式的手機版本或電腦版本發出,並非一般用戶介面可以做到。」他嚴正呼籲所有反送中運動參與者注意個資安全。
香港資料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舊版本的iOS操作系統曾有安全漏洞,亦有破解軟體可以在不取得手機密碼的情況下,讀取手機內的資料,包括通訊程式的訊息紀錄,目前iOS12.3或更舊版本最危險。他估計,這次事件或與類似的破解軟體有關,而黃之鋒的iPhone事前也可能未更新至最新版本的iOS。
方保僑指,iOS本來被視為比Android更安全的手機系統,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市民就算使用iPhone亦不應掉以輕心。他提醒,要防範被破解軟件取得手機資料,其中一個較有效的方法是定期更新手機系統至最新版本,提高保安程度。他亦建議市民可為通訊軟體增設密碼,相關應用程式必須輸入密碼才能開啟,即使手機解鎖密碼被破解,通訊軟體的資料仍有多一重保障。(香港《蘋果動新聞》)
黃之鋒指,從控方提交的證據可發現,「警方甚至能得知個別訊息是從軟件的手機版本或電腦版本發出,並非一般用戶介面可以做到。」黃之鋒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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