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要求中止引渡 指不符合加國「雙重犯罪原則」

出版時間 2019/11/21
翻攝ctvnews.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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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通訊設備製造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律師入稟加拿大法院,要求立即中止引渡孟晚舟到美國受審程序,因為引渡不符合加國「雙重犯罪原則」(Double criminality)。

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豪斯(Benjamin Howes)表示,引渡程序不符合加拿大的「雙重犯罪原則」,所謂「雙重犯罪原則」,就是美國提出引渡孟晚舟罪名,必須同時在美加兩國俱屬違法,才能安排引渡。

47歲的孟晚舟被指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令,因此於去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遭美、加聯手逮捕,美國提出要求引渡。她目前獲准保釋等候引渡聆訊,聆訊將於明年1月20日展開。華為指出孟晚舟被捕時,加拿大未有向伊朗實施制裁,因此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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