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最高法院。美聯社
西班牙最高法院今天(14日)宣布,針對2017年單方面發起加泰羅尼亞獨立公投,而被捕的12名加泰羅尼亞獨派領袖裁定有罪,其中加泰隆尼亞自治區前副主席渾克拉斯(Oriol Junqueras)更以「煽動叛亂」、「濫用公共資金」的罪名將他判處13年徒刑,且禁止擔任公職13年。
渾克拉斯被判刑後,在獄中透過其所屬的左翼共和黨(ERC)向支持者誓言「我們會更強勢回歸」。
最高法院聲明表示,加泰隆尼亞在獨立公投舉辦之後,釀成約莫一個月的動亂,除了璜克拉斯之外,其他8名活動人士也被分別判處9至12年徒刑,另外3人則遭到罰款,但並不需要入獄服刑。
英國廣播公司(BBC)指出,12名被告承認擾亂公共秩序,但全部否認圖謀叛變,而西班牙方面也並未以叛國罪論處,不過根據報導,檢察官曾尋求對渾克拉斯處以25年的最高刑期。
西班牙總理桑切斯(Pedro Sanchez)對此也表示:「今天的(判刑)結果確定了這場獨立運動是失敗的,不僅無法取得國內支持,國際間也不認同。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後,我們要翻開新的一頁,透過對話和加泰隆尼亞建立和平共存的關係。」
流亡海外逃避被起訴命運的加泰隆尼亞前主席普第蒙特(Carles Puigdemont),則痛批判決「令人髮指」。
2017年夏天,加泰隆尼亞自治議會表決通過要舉辦獨立公投,準備脫離西班牙獨立建國,但西班牙中央政府極力阻止,憲法法庭也裁定公投違憲,自治政府仍堅持在當年10月1日舉辦公投,結果投票選民中有超過9成同意獨立,加泰隆尼亞政府自行宣布獨立,但之後中央政府下令接管加泰隆尼亞議會、解散議會重新選舉,並通緝、起訴倡議獨立的幾位自治政府領袖。(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出版:16:30
更新:19:36
加泰隆尼亞自治區前副主席渾克拉斯(右)。歐新-埃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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