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際廣播電台(RFI)前天報導,賀維彤上月12日在微信轉發「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IS)槍殺平民的影片,30日遭北京公安局東城分局刑事拘留,罪名為非法持有宣傳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根據中國《刑法》規定,該罪最高判刑3年,或處以拘役、管制與罰款。賀維彤在微博上的自我介紹是圖書策劃編輯、圖書裝幀設計師、法律類圖片收集愛好者。
報導指出,賀維彤的案件引發中國維權律師關注,律師嚴華豐表示,傳播、非法持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很容易成為「口袋罪」(構成要件模糊不清,如同「大口袋」什麼都能裝,例如尋釁滋事罪),「因為何為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普通的公眾是很難把握(掌握)。」律師隋牧青指出,如果轉發都能入罪,「那就一點言論自由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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