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網路上先前出現「起底」網站,圖文並茂披露包括香港《蘋果日報》現職或前僱員在內等幾百位民主派人士的個資,香港《蘋果》9月中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員工隱私。惟近日網站死灰復燃,以海外域名登記並繼續列出記者隱私,涉違犯禁制令,有人更列印相關資料於9月30日凌晨到香港《蘋果》大樓附近張貼,被監視器鏡頭拍下。香港《蘋果》已就事件報警,並向警方及個人資料私隱公署查詢,公署回覆指登記俄羅斯域名(.ru)的涉事網站已停止運作,基於個案明顯觸犯《私隱條例》第64條,公署已即時將該個案交予警方作刑事調查,包括偵查事涉網站營運者的資料以及考慮提出檢控。
香港《蘋果》於9月19日,成功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和發佈、嘗試披露和發佈、協助其他人披露和發佈任何公司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電話號碼和個人相片等,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10月4日或法庭另作頒令。涉事網站近日疑以海外國家地區域名註冊,域名包括「 .cc 」、「 .pw 」、「 .kz 」及「 .kg 」,繼續公然列出記者個資。另外,香港《蘋果》保安部經監視器鏡頭發現,9月30日凌晨2時許有4人到香港《蘋果》附近,張貼印有香港《蘋果》員工隱私資料傳單後逃去。
就有人涉嫌違反禁制令,張貼香港《蘋果》記者個資,及涉事的「起底網站」死灰復燃,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表示,香港《蘋果》已就事件報警,希望警方切實追查,並已交律師跟進,循法律途徑追究到底。大律師劉偉聰指,違犯禁制令者涉嫌藐視法庭,相關罪行無特定最高刑罰,可被判監禁及罰款。
私隱專員公署指,因涉事「起底」網站域名為境外登記,鑒於《私隱條例》沒有域外管轄權,公署並無法定權力迫令相關域外機構,包括分派域名的公司及提供伺服器的公司提供該網站營運者資料,故已聯絡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希望中心聯絡當地對等機構跟進,並指違反《私隱條例》第64條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萬元(約396萬元台幣)及監禁5年。
公署補充,由6月14日至10月3日,共有1,720起相關個案,所涉網路社交網站及討論區共11個、連結1,957 條,並已70次要求涉事網站移除共1,605條連結,其中542條已被移除,亦已要求涉事網站提供相關用戶及IP登入資料。公署得悉,警方日前首以《私隱條例》第64條有關罪名,檢控一男子涉嫌在網路上不當公開他人個人資料,即上月25日對該人控以一項「串謀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以及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若任何人士懷疑私隱受到侵犯而又可提供表面證據,均可向公署作出投訴。(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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