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屯門於10.1當天發生嚴重警民衝突。香港《蘋果動新聞》
香港各區多處在前天(1日)十一遊行當天爆發衝突,港警先後拘捕269人,創下反送中行動以來單日新高。其中19歲女學生及22歲建築工因藏有美工刀和防護裝備,遭控「持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對講機、面罩和護目鏡等,更被港警定義為「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案件今天(3日)早上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庭,兩人暫時不須答辯,並獲准繼續保釋,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兩名男女被告面對的罪名,都是檢方根據香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作出的指控。女被告為大專二年級生李凱彤(19歲),被控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中指出,她於10月1日屯門鄉事會路萬祥樓外,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攜帶長16公分的美工刀。案件將在11月14日再審。
而男被告陳振傑(22歲)則面對兩罪,分別是「持有攻擊性武器罪」,以及「持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案中指出陳姓被告當天在屯門杯渡路V City商場對面犯案,他因為藏有7公分迷你刀、19公分美工刀,以及19公分剪刀,犯下攻擊性武器罪;另外他還因為持有1支對講機、3個黑色面罩、4副護目鏡及8條膠帶,被控犯下「非法用途工具罪」。全案將在本月31日再審。
另外,還有位建築工莊子東(64歲)涉嫌於9月22日在V City外的馬路分別襲擊警署警長嚴潔賢及編號58991的警員戚健暉,而被控兩項襲警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排至11月28日作審前覆核。(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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