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首位示威者被告今含淚出庭 稱遭疑似公安警告送去大陸

出版時間 2019/07/05

香港警方就上月香港連串的示威行動進行大搜捕,其中有「畫家」之稱的男子因涉包圍警總事件被拘控,屬反送中示威浪潮中首名被告,他今早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被控襲警、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三罪,其中控罪指他向警務人員舉中指及呼籲他人給他雞蛋以擲向警員。被告律師則在庭上投訴警方,稱被告被捕後遭操普通話的疑似公安威脅要送他去中國大陸。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上訴投訴內容不涉司法程序,要被告用其他管道投訴。被告申請保釋外出遭拒,案件押後至8月2日提堂,被告期間還柙懲教看管,並將於本月12日覆核擔保申請。

香港司法機構今對案件嚴陣以待,不單在法院大樓外設鐵馬劃出採訪區,並且刻意安排一個法庭只處理本案。
 
被告潘浩超(31歲),被控襲警、刑事損壞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指他在6月21日在軍器廠街灣仔警署外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葉啟洲、譚柔慧、文振寰、梁綽熙、方志洋、盧偉東、陳梓軒及盧焯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牆及扶手電梯。

至於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是指他以粗言穢語或侮辱性的言語、向警務人員高舉中指、呼籲其他在場示威者提供雞蛋給他擲向警務人員,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被告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表示將安排認人手續,屆時有15名警員參與,並反對被告保釋。據知警方於7月3日拘捕他時,是指他涉嫌襲警、刑事毀壞、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強行進入立法會,惟今天提堂時,被告未被控強行進入立法會一罪。

辯方並不反對押後,但投訴警方,指被告於7月3日在旺角被捕後,警方沒有向他警誡,也未告知就何罪名拘捕他。當被告被帶上7人車後,即被強行套上頭套,其間有警員叫被告「儍仔」,稱「找公安來和你玩」。被告先是被帶往旺角警署,搜身期間遭警員兩度撥弄下體,之後再被帶往灣仔警署,在車上被告先被套上頭套,繼而有操普通話的疑似公安向被告指「這麼不喜歡大陸,就送你回去」。接著又有香港警員拍被告的臉,用廣東話問被告「知不知,聽見沒?」,然後再有另一名操普通話的疑似公安恐嚇被告「你不聽話就國內見」。
 
裁判官聞言後表示這些指控不涉司法程序,若投訴警方行政應有其他管道。
被告律師又指,被告自7月3日早上被捕,至翌日的下午被扣留期間,警方均沒有向他提供三餐。

另據被告律師透露,被告擔任街頭畫家已12年,月入僅約500港元(約1997元台幣),現居於油麻地街頭。
 
司法機構今對案件嚴陣以待,不單在法院大樓外設鐵馬劃出採訪區,並且刻意安排一個法庭只處理本案。

(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 

發稿時間:08:54
更新時間:20:38(新增內容、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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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蘋果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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