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去年高調打擊多個金融詐騙集團,但詐騙案仍存在,單是今年首3個月警方已偵得5宗,涉款逾1400萬港元(約5600萬元台幣)。有苦主去年被騙後,眼見涉案的財金公司竟換湯不換藥,繼續利用美人橫行無忌,更食髓知味再向苦主出招,遂將計就計,花7個月以非常手段反擊。香港《蘋果動新聞》日前直擊事主成功引誘騙子現身廣東順德,上演一場鬥智鬥力的局中局,最後在中國公安介入下成功完成「捉美人行動」,美人淚灑當場求饒「放我一馬」。
「她騙我20萬我都當做生意蝕了,她再叫我再投60萬人民幣(約272.3萬元台幣),就是騙上加騙!」墜入金融詐騙美人計騙局的苦主阿豪,在中國開廠多年,儲了一筆積蓄,沒想到卻被騙走。而他策劃的「捉美人行動」矛頭直指一名年約20多歲、眼大大、樣子甜美的理財分析師鳳琪。
去年3月,鳳琪透過微信主動加了阿豪成為朋友,經過3個月游說,他小試牛刀投資5萬元人民幣(約22.7萬元台幣),卻在一周後便賺了1萬元,眼見利潤豐厚,終答應鳳琪各出一半,合共投資40萬元人民幣(約181.6萬元台幣)。
不料,帳戶突然在1天內幾乎蝕清光,阿豪感不妥於是把交易紀錄給財金專家過目,「內行人一睇就知是假盤」。此時,他透過新聞報導,得知該公司在港捲入金融詐騙案而遭警方調查,終醒覺自己受騙,遂透過微信加入倫敦金苦主大聯盟,想辦法來港追討,但3次到港遊行示威,案件調查卻毫無寸進,眾人大感心灰意冷。沒想到「美人」食髓知味,風聲過後竟再主動聯絡,還游說他加碼60萬元人民幣(約272.3萬元台幣),他氣上心頭決定來個大反擊:「想盡辦法將他們繩之以法!」
這類金融詐騙案,在香港普遍稱為「倫敦金」騙案。倫敦金,是指在英國倫敦交收的現貨黃金交易,香港的倫敦金交易活動,一般為非實物交收的黃金交易,而「倫敦金」騙案,則是指倫敦金經紀或投資公司利用欺詐及訛騙手法去騙取投資者的金錢。
為免讓騙子起疑心,阿豪一邊裝傻,每當對方吹噓替他投資賺大錢,他也假裝很開心及和應對方,但另一邊,他著手向公安報案,才得知公安正對中港金融詐騙案展開調查。不久,鳳琪就游說他加投60萬元人民幣(約272.3萬元台幣),但由於當時公安仍未正式立案,他只好跟對方打起拉据戰。沒料到,鳳琪見這塊肥豬肉遲遲未到手,竟由軟功改硬功,故意發難,更一度斷絕來往。阿豪坦言當時眼見前功盡廢,一度感到失落,但他冷靜後越級接觸其上司黎總經理,再次表現出有興趣投資,因而扭轉局勢。不久之後,鳳琪便再度聯絡他。
剛好上月公安回函確認立案,阿豪認為時機成熟決定收網,相約鳳琪親身到順德拿取60萬元的加碼投資,同時跟公安大隊進行部署「捉美人」。
當天,阿豪請來約10名同村兄弟來協助為他討回公道。香港《蘋果動新聞》到場直擊,鳳琪和其男上司黎總及男同事共3人現身,鳳琪當日打扮似足理財經紀,穿上灰色套裝,反而其上司卻穿T恤短褲,就像北上吃喝玩樂般。3人甫坐下,黎總率先打開話題,看似老手的他風花雪月、侃侃而談,反而鳳琪就儼如花瓶般靜靜坐在一旁;當談及阿豪的投資策劃時,黎總表現得滿有信心。其後,阿豪見時機成熟就藉詞離開房間,致電公安通知騙子現身,準備將騙子繩之於法。
公安人員火速到場,阿豪的同村兄弟亦一擁而上,並展示出已獲公安確認立案文件,直指他們以虛假事實佔有他人財產,已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們干犯詐騙罪,可判囚最高10年徒刑。
3人當場崩潰慌忙道歉,而鳳琪更驚慌得淚灑當場,不斷求情稱「我以後不會再做,你放我一馬啦」,而黎總則馬上致電匯款償還其損失,還慨嘆道這次是首次被客人成功取回本金。
事後阿豪回想過程也覺得驚險萬分,原來對方也早有部署,不但在酒樓外備有車輛,還安排數名大漢在包廂外拍照和監視,他擔心倘若沒有公安介入,恐怕演變成擄人勒索事件,「假如我沒錢給他們,我可能被要脅、夾我上車走人,結局就不一樣。」目前事件仍交由公安繼續調查,雖然成功取回損失,但他坦言並不開心:「因為不知會不會治標不治本,治本始終靠政府。」(香港《蘋果動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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