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九子罪名成立,法官陳仲衡在長達268頁的判決書中,分析了多個法律概念,包括公民抗命、控罪是否合適和合憲、是否合乎比例等。法官強調,示威者在進行公民抗命時必須秉持克制,避免對他人造成過度不便。法官又指,若任何人相信政府會在佔中後一夜之間作出讓步、並推出三子屬意的真普選方案,是天真的想法;若任何人相信只要政府正面回應市民就真普選提出的訴求,數以萬計的佔領者會在一夜之間自動散去,也是天真的想法。
判決重點:
● 公民抗命不構成抗辯理由
● 控方毋須證明阻礙足以癱瘓整個金融中心,亦可將三子定罪
● 若任何人相信政府會在佔中後一夜之間作出讓步,推出三子屬意的真普選方案,是天真的想法
● 若任何人相信只要政府正面回應市民就真普選提出的訴求,數以萬計的佔領者會在一夜之間自動散去,也是天真的想法
● 肯定三子明知大規模的佔領會對公眾造成過度的不便,而三子亦確實目睹佔領對公眾造成過度的阻礙和不便
● 根據三子的計劃,示威者要手繞手席地而坐等候被捕;以添美道當時的示威人數而言,警方根本不可能在一、兩天內完成拘捕,三子絕對有意拖延整個拘捕行動
● 沒有任何基礎證明只要有數以萬計的市民參與佔領,便可逼使政府讓步
● 考慮裁決時,已平衡《基本法》賦予市民和平示威遊行的權利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法官稱,關於公民抗命,香港終審法院在黃之鋒一案中確立香港有「公民抗命」的理念,但必須為非暴力,示威者在抗爭期間必須克制,不會對社會造成過度的不便或毀壞。法官稱,公民抗命不構成抗辯理由,法庭的職責是分析控罪的元素和爭議事項,不會評價被告公民抗命背後的政治取態。
辯方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多番強調,三子提倡的公民抗命目的是「公民覺醒」,而非癱瘓中環。法官反駁,三子要求示威者克制從而不會對社會造成過度不便,與示威所造成的阻礙是否足以癱瘓中環,兩者有重大差別。就首項公眾妨擾一罪,控方毋須證明阻礙足以癱瘓整個金融中心,亦可將三子定罪。
法官指次被告陳健民自辯時多次強調佔領必須「合乎比例」,但他沒解釋何謂「合乎比例」;而在盤問下,他承認一旦馬路遭示威者佔領,已對他人構成不便。法官指三子在考慮佔領對交通所造成的影響時,雖有考慮行為本身是否「合乎比例」,但三人的量度標準是基於「示威會否癱瘓中環」,直言該量度準則完全不正確,而此舉與案例對公民抗命的定義亦不一樣。
法官指,三子於2014年9月27、28日兩天呼籲市民擠爆金鐘,並在添美道宣佈佔中。雖然他們強調運動目的是爭取真普選,並要秉持非暴力原則,亦已考量佔領所帶來的「合乎比例」損害,但法庭肯定三子明知大規模的佔領會對公眾造成過度的不便,而當佔領持續發酵,三子更目睹佔領確實對公眾造成過度的阻礙和不便。
再者,三子雖強調「佔中」參加者會自首並承擔法律責任,被捕時更不會與執法機關有任何肢體衝突;但法官指根據三子的計劃,示威者會手繞手席地而坐,等候被捕,警方需要數名警員才可成功將一名示威者抬上警車。以添美道當時的示威人數而言,警方根本不可能在一、兩天內完成拘捕。即使三子強調無意與執法機關衝突,但他們絕對有意拖延整個拘捕行動。
對於三子提過,只要有數以萬計市民參與佔中,政府首要的工作便不會是拘捕或驅散示威者,而是要回應市民對真普選的訴求,故佔領不會進一步對社會造成過度阻礙;法官直言,如此說法不切實際。法官指,若任何人相信政府會在佔中後一夜之間作出讓步,推出三子屬意的真普選方案,是天真的想法;而若任何人相信只要政府正面回應市民就真普選提出的訴求,數以萬計的佔領者會在一夜之間自動疏散,亦是天真的想法。
法官指,根本沒任何基礎說明只要有數以萬計的市民參與佔領,便可迫使政府讓步,繼而不會對社會造成進一步的阻礙。法官指,在考慮是否裁定被告罪成時,已平衡了《基本法》賦予市民和平示威遊行的權利。 (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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