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氏香今出庭。 美聯社
越南女子段氏香被控2年前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暗殺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哥哥金正男,今天承認「傷害」罪,換取馬來西亞檢方撤銷謀殺罪,將於5月獲釋。同案印尼籍被告艾薩已在上月獲釋。
檢察官在法庭上表示,檢方在越南大使館及段氏香的代表律師提出要求後,向段氏香提出認罪協商。段氏香承認「以危險工具導致傷害」的較輕罪名,換取獲釋。依大馬法律,此一罪名最高可判刑10年,另處罰金或鞭刑。
段氏香(Doan Thi Huong,30歲)與同案印尼籍被告艾薩(Siti Aisyah,26歲),原都被控謀殺罪,但艾薩上月11日卻突然被撤銷罪名,當庭獲釋並隨即返國,段氏香則當場被還押,而3天後段氏香也透過律師聲請釋放,雖然當時越南大使館也聲援,卻聲請被駁回,令人錯愕。大馬當局未有任何解釋,不過外界指印尼之前的外交施壓比越南積極。
段氏香與艾薩被控於2017年2月13日,以禁用的劇毒「VX神經毒劑」,塗抹在當時準備從吉隆坡搭機到澳門的金正男臉上,極短時間內就讓金喪命。
兩人落網後辯稱以為在參加整人電視實境秀,辯護律師稱她們在北韓特務策畫的暗殺計劃中,只是被操弄的棋子。馬國查出可能涉案的4名北韓人,在案發前幾小時就先逃回北韓。艾薩和段氏香自2017年10月起受審,期間庭訊曾延後。 (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發稿時間:11:13
更新時間:11:48
段氏香3月14日出庭時的模樣。 路透資料照片
段氏香(右)與印尼女子艾薩(左)2017年2月在金正男臉上抹劇毒,導致他不久後就喪命。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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