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修訂逃犯條例 林榮基:為保命不能不考慮離開

出版時間 2019/03/11
香港擬修訂逃犯條例 林榮基:為保命不能不考慮離開

香港政府最近擬修訂《逃犯條例》,將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中國及其他地方,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又因為這宗新聞而受到關注,林榮基說,香港如果修法,「好像頭上一把刀,為了保命,我不得不考慮離開」,盼能在一個有自由和民主地方生活。林榮基說,相信修訂條例勢在必行,「香港未來十年只會一直沉淪」,象徵思想和言論自由的出版業必然大受打擊,寄語港人要自求多福。

2015年,林榮基在中國大陸被擄並囚禁5個月,其後被北京中央政府指他在港郵寄大量書籍,觸犯中國「違法經營書籍銷售」罪。由於香港目前《逃犯條例》訂明不適用於中國及其他部份,加上香港沒有相關罪行,故不能將其引渡到中國。他坦言,對政府本次修例做法感到詫異,「將中國大陸法律條文變相搬到香港執行,你知道中國條文什麼都有,可以想怎樣就怎樣的條文都有,這東西(罪名)可以隨便變更,他通緝你也都可以不出聲」。

他續指,過去有人因政治言行被判刑,但非以政治罪名通緝,如艾未未被判「逃稅罪」、出版「中國禁書」的香港晨鐘書局老闆姚文田被控「走私化工產品罪」,「整個過程有沒有見過法庭,到底姚文田是不是走私化學品,問題是他(中央)可以變更個罪名嘛」;又指「可以(說)我拿走書店電腦……他可以將(我)的罪名變更成『私取電腦』,香港有盜竊物品,大陸只要將我罪名從違法經營書籍銷售變成盜取電腦」。

「我明顯有罪在身,大陸還在通緝,現在在風浪尖上……這次沒辦法不走,我自己好清楚」,林揚言「哪怕特首說我沒,我都不會信,因為他實際上沒什麼權力,他只是一個傀儡,按中國政府意思做事」。他稱,香港特區政府的權力來自中央政府,「中國政府本身毫無保證,隨時會變,又沒公信力,講過好多次謊話,好多時候違反人權」,指「(香港)以前怎會想到DQ議員(取消議員資格)DQ議員本身就違反基本法,香港人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他認為,修例明顯不是香港政府主動提出,而是聽命於中央政府的指示,「明顯這東西是收緊對香港管治的行為」,又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是堵塞法律漏洞,也只是藉口,「要做引渡早就做了,台灣都問過3次,香港政府就是不處理,動機好明顯」。本次目的是不想有些香港人在言行上影響中央管治,「想清空香港,更好管治香港,擔心香港在言論上影響中國大陸,好似香港講普世價值」。

林榮基說:「條例就是給你一個白色恐怖,自我規範、自我約束」。書是代表思想和言論自由,將來有作家、出版社或書店出版宣揚普世價值的書籍,會否因條例而冠上罪名,從而引渡到中國大陸,「個個都怕的話,自然不敢講話,書籍不敢印,書店不敢賣,作者不敢寫,影響是全面性」。他又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13年提出「七不講」,「這樣東西他不是白講,三權配合管治,行政、立法、司法已經不獨立」,他指這是剝奪香港人人權,不會有公平審訊。

他不諱言「大陸就是黑獄,最大問題是不人道」,更憶起在大陸被囚禁的日子「不會給你看書、踏出房、見家人,可以將你同外邊世界隔絕,長期處於孤立狀態,嚴重的他還喜歡找人恐嚇你,不用親手搞你,精神虐待你都足夠,我給他困久了,被他恐嚇到幾乎自殺,因為我經歷過,在大陸坐牢就像我這樣」。「但香港人沒這樣想,以為自己沒事,不關我事」,他指很多時在集會後經過銅鑼灣,「去銅鑼灣消費的人比集會的人多幾十倍,大部份都是香港人,他們寧願去看戲、購物,不參加集會遊行,將來發生在他們自己身上,他有沒有責任?一定有」。他認為,香港人要自求多福。

在訪問期間,每提到香港特區政府和香港前路,林的面上難掩絕望的神情,「沒辦法,無能為力,香港未來十年只會一直沉淪,人身同言論自由一定會有(更多)規範」。他計劃離開香港「保命」,期望「去一個有自由同民主嘅地方」。對於政府月初完成只有為期20日的擬修訂《逃犯條例》公眾諮詢,他認為只是表面工夫,「我好相信引渡條例一定會執行」,無奈地說:「他不聽你,香港人又能奈何呀?」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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