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大廠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長孟晚舟案,於加拿大溫哥華時間3月6日上午10時(台灣時間7日凌晨2時)再次開庭,決定其引渡聆訊的具體安排。法官決定延至5月8日再審,屆時再決定引渡庭訊的日期,孟晚舟獲准繼續保釋。
檢察官表示,檢辯雙方同意將案件延後到5月8日,再決定引渡聆訊的日期。在這段時間,兩造將會研究如何進行引渡聆訊。孟晚舟的代表律師亦稱,日前他的當事人已經提出民事訴訟,指加拿大政府侵犯她的憲法權利,辯方將會向聯邦隱私專員投訴。
法官同意兩造的要求,決定將案件延後至5月8日再審,並批准孟晚舟繼續保釋。
中央社報導,加國法律專家指出,孟方律師提出此民事求償,明顯是法律大戰略中的一環,可能對引渡程序影響重大。溫哥華刑事律師凱拉李(Kyla Lee)向溫哥華星報(Vancouver Star)表示,類似民事求償訴訟即使告成,通常只有幾千元賠償金。憑孟晚舟的鉅額財富可知,這場民事訴訟的可能動機,是以「拖延戰術」進行長期法律抗戰,避免最後被引渡到美國面臨刑事控訴。
凱拉李指出,如果最後裁定孟晚舟權利曾受侵犯,法官的確有權攔下引渡要求,辯方也可要求排除控方逮捕孟晚舟之前收集的所有證據。辯方律師今天也提到可能會提出濫用程序申請,這有可能導致引渡聽證會完全停止,讓孟晚舟當庭釋放。即便孟晚舟最終被引渡到美國紐約東區法院受審,凱拉李表示,她在加拿大的民事訴訟案,仍可成為美國律師活用的論據,為她在美國刑事審判辯護提供彈藥。
加拿大司法部上周五(1日)宣布,啟動對孟晚舟的引渡程序,正式頒佈「授權進行書」(Authority to Proceed)。司法部在聲明中表示,經過「徹底而全面地」審視證據,認為案情符合加拿大《引渡法》所載要求,有足夠證據來啟動引渡的法律程序。
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協議,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兩國都認定為犯罪行為,才符合引渡條件,即俗稱的「雙重犯罪」(dual criminality)。而此次引渡聆訊並非刑事審判,其法律程序是為了確定,如果孟晚舟在加拿大審判,其涉嫌的罪行有可能導致1年以上的監禁。(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發稿時間:03:07
更新時間:10:45(更新:新增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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