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間諜首制裁 澳拒陸富商入籍

出版時間 2019/02/07
黃向墨(左)與澳洲前總理滕博(右2)2016年合影。翻攝網路
黃向墨(左)與澳洲前總理滕博(右2)2016年合影。翻攝網路

50歲的黃向墨是建築商人,現為玉湖集團董事長,2011年與妻兒移民澳洲。澳洲墨爾本《世紀報》與《雪梨先驅晨報》引述澳洲政府消息指,澳洲情報組織與移民局耗費逾2年,調查黃向墨的背景以及與中共的聯繫,在他出國期間做出這項決定,黃向墨獲悉消息相當震驚,爭取返回澳洲,不排除向法院提出訴訟或要求重新審查。
報導指出,黃過去5年至少捐了270萬澳幣(約6000萬元台幣)給澳洲政黨。根據調查顯示,黃向墨是澳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ACPPRC)會長,該組織與中國政府關係密切,《雪梨先驅晨報》以「疑似中國共產黨有影響力人士」形容他。
而黃向墨曾多次透過政治獻金與人脈,為工黨籍澳洲前外交部長卡爾(Bob Carr)的智庫「中澳關係研究所」 (ACRI)捐款。澳洲工黨前參議員鄧森(Sam Dastyari)也因收取他的捐款,被認定勾結中國,去年1月辭去國會議員。報導表示,儘管黃向墨可以提出訴訟或重新審查,但恐曠日費時,即使能返回澳洲,也可能被驅逐出境。

《雪梨先驅晨報》早在2016年就曾報導指出,黃向墨與涉貪被查下台的廣東省揭陽市前市委書記陳弘平、廣州市前市委書記萬慶良關係匪淺,他在陳、萬被查後,火速移民澳洲,靠銀彈攻勢拉攏澳洲政要,大筆捐款給政黨、中澳關係研究所以及兒童醫學研究所等機構,還斥資約3.9億元台幣買下位於雪梨北郊摩士曼自治市一處豪宅,搖身一變成為「華人僑領」。

這項由澳洲工黨支持並推動的法案,去年6月在時任澳洲總理滕博任內於國會通過,該法案新增38項罪行,包括替外國政府竊取商業機密,以及為外國政府試圖影響澳洲政治、政府及民主程序等,並擴大間諜活動等現有罪行的定義。此外,該法案規定所有為外國機構在澳洲活動的個人及團體,必須登記,並申報與外國機構的關係及資料,若違反將遭刑事檢控。代表外國政府參與任何旨在影響澳洲政治進程的祕密活動都是非法的,包括一些在民主國家多列為保護的組織集會活動。違反該法者,最少可判10年、最多可判20年徒刑。該法被譽為澳洲自1970年代以來最重大的反間諜法改革。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