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申請更換擔保人獲准 3月6日再次出庭

出版時間 2019/01/30

(新增配音影片)
中國電信巨擘華為財務長兼副董事長孟晚舟,周二到加拿大溫哥華卑詩省最高法院,出席更改保釋條件的聆訊。
 
孟晚舟短暫出庭。根據加拿大司法部聲明,法庭就她要求更換一名擔保人進行聆訊,她的申請獲法官批准。

中央社報導,她的律師馬丁(David Martin)表示,原來其中一位擔保人房屋仲介羅伯鄭(Robert Cheng)表示願以他名下180萬加幣住宅作擔保,但在保釋期間因未能提出擔保,由另一位人士Jing以現金代付,現在他們要重新恢復羅伯.鄭和他妻子的擔保人身分。法官稍後將以書面方式提出是否同意此項重新恢復擔保人身分要求。
 
加拿大接獲美國提出的引渡孟晚舟要求後,有30天時間研究是否展開引渡程序,各方同意3月6日上午10點重返法庭,聽取加拿大司法部長有關引渡案決定。
 
加拿大去年12月初應美國要求,在溫哥華逮捕孟晚舟,她後來獲准保釋,接受13項保釋條件,包括戴上定位系統腳鐐、24小時接受監視、晚上11時至早上6時不得外出等。她獲准以總值1,000萬加元(約2.3億元台幣)的資產換取保釋,是得到5位擔保人之助,其中聲稱是地產經紀的擔保人願用市值180萬加元(約4,174萬元台幣)的資產擔保。
 
美國司法部周一以涉嫌竊取商業機密及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等23項罪名,起訴華為、其子公司以及身為華為財務總監的孟晚舟。美國並向加拿大要求引渡她。(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出席更換擔保人聆訊。翻攝《溫哥華太陽報》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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