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裔女遭排外歧視言論 日男判賠償4.2萬

出版時間 2018/12/27
日本大阪鬧區街頭。路市
日本大阪鬧區街頭。路市

一名台灣出生的日本籍婦人,因去年在日本大阪與一名日本男性起糾紛,遭對方歧視言論。台裔婦人憤而提告,大阪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日男須賠償精神撫慰金15萬日圓(約4.2萬元台幣)。有律師指,日常生活個人間的仇恨言論,遭法院判賠的案例相當罕見。

根據中央社引述日本《朝日新聞》今天的報導指,提告的是63歲長尾優希,她指出,日本明年4月就要擴大引進外國勞工,在外國人持續增加的情況下,希望讓對方知道什麼樣的言語和態度會傷害別人。

報導指,根據本月17日的判決,去年2月,長尾優希帶著從台灣來玩的高中生侄子,到一間游泳俱樂部游泳,結果侄子錯拿一名60多歲日本男性的毛巾,這名男性透過俱樂部人員要她的侄子注意,但長尾的侄子未注意到錯拿毛巾所以否認,最後引發雙方糾紛。這名日本男性當時說:「這裡是日本喔,您要不要考慮回國?」

大阪地方法院法官藪田貴史指出,被告可能是從長尾的發音等認為長尾是外國人,並認為被告是「排外且不當歧視性發言」。被告反駁稱,目的是要提醒對方違反規矩,儘管有不適當的部分,也未構成必須賠償的違法程度;不過,判決認為,即使目的是要提醒對方注意,這也是平常不會使用的表達方式。

報導指出,長尾是台灣出身,1985年赴日求學,後取得日本國籍,在大阪市創立貿易公司。事發當天她生氣到睡不著,因此她前往大阪律師會設立的外國人人權諮詢窗口尋求協助,於去年7月提告求償。而在訴訟過程中,長尾看了監視錄影器的影像,確認侄子的確錯拿日本男性的毛巾,並向這位男性道歉。

對仇恨言論相當了解的律師師岡康子表示說,過去曾有針對街頭宣傳活動發言,及以外國人為由拒絕租屋或進入店內的舉止動作等,被法院認定是歧視的判例,但因日常生活糾紛言論被認定是歧視,「可說相當罕見」。(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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