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自拍裸照未遭罰 13歲女學生掀熱議

出版時間 2018/12/08
持有未成年人裸照違法,但如果提供者是未成年人本身呢?在日本引起討論。翻攝《日本集合》
持有未成年人裸照違法,但如果提供者是未成年人本身呢?在日本引起討論。翻攝《日本集合》

在日本,持有未成年兒童的裸體畫像,會違反《兒童色情法》。近期京都府警方卻發現,一名年僅13歲的女學生,曾向5名成年男子售賣自拍的裸照及影片,進而將他們移送。但女學生本身卻沒有任何處罰,警方也並未安排她接受任何輔導。事件引來關注,質疑警方的處事方式。
 
《日本集合》報導,京都府警少年課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年3月,女學生使用賣物應用程式與5名男子聯絡,向他們售賣自己的裸照和影片,並收取1000-5000日圓不等的代價(約新台幣270至1350元)。事後女學生感到不安,並與警方聯絡,揭發此事,警方便將5名男子移送。這引起關注,作為提供照片的一方,女學生是否該負起相關責任?
 
配合《兒童色情法》,京都府在今年7月修改自治體的《青少年健全育成條例》,處罰「要求提供兒童色情物品」的行為。熟悉兒童犯罪的律師奧村徹猜測,當局想將兒童的定位為「受害者」,故並未處罰女學生。警方強調,這起事件的處理與條例的修改無關,只是認為「對於14歲以下而觸犯法律的人,不能與成人作同樣的考慮」。警方更指出,這次事件的主因是「想要買兒童色情物的人」,而這些人明知違法,卻仍然在網路上找尋兒童色情物,才是較嚴重的。但若涉案女學生年滿14歲,或已知道這件事違法,處理方式又會否不同呢?警方並未進一步說明。(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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