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男友4歲女兒關車上熱死 無良女子只罰770元

出版時間 2018/11/14
博格斯(右)熱死男友的女兒,遭罰25美元。翻攝《每日郵報》
博格斯(右)熱死男友的女兒,遭罰25美元。翻攝《每日郵報》

美國賓州30歲女子博格斯(Brittany Borgess),前年夏天將年僅4歲的男友女兒獨留車內,當日氣溫高達36℃,結果女童昏迷送醫後不治。她被控過失殺人及危害他人安全罪,上周五法官判她無罪釋放,博格斯只因將孩子留在無人看管汽車內,遭罰款25美元(772元台幣)。

2016年7月早上,博格斯先將自己的2歲兒子送到託兒所,然後便駕車上班,但「聲稱」忘記將男友默蒂卡(William Motyka)的女兒薩瑪麗亞(Samaria)送到她的託兒所。最後她將汽車停泊在其工作地點附近,留下放在汽車後座安全座椅上的女童。

逾6小時後她回來發現,薩瑪麗亞自行鬆開鎖扣爬到汽車前座後昏迷。當日氣溫高達36℃,估計車內溫度更升至48℃,而她送醫後量度體溫亦高達43℃。

博格斯的律師辯稱她並非故意忘記女童在車上,只因長期睡眠不足,加上即將與女童的父親結婚,令她飽受壓力才會犯錯。但檢察官卻指這並非把女童忘在車上的合理理由。

最後博格斯洗脫過失殺人罪名,女童的家人對裁決感到憤怒,在庭外情緒激動,博格斯及其家人要由法警護送離開。(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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