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攝《Lowyat Forum》
南韓水原市的地方法院,周四(5日)裁定,禁止一名三星集團的前員工,跳槽到一間中資企業,以此保護三星的敏感技術。法院更警告這名員工,如果違反相關禁令,每天需賠償三星1000萬韓元(約27.25萬元台幣)。
水原地方法院表示,被告的員工於去年8月離職時,曾簽署保密協定,因此法官認定,三星顯示有限公司(Samsung Display)有權禁止前研究員跳槽到中資企業。法官還裁定,被告在未來兩年內,不得到三星的競爭對手,及承包商等同類型的公司任職。
被告的員工早前告知三星,要到南韓一間船運安全公司任職,但後來被發現,他其實是到中國成都一間中資企業上班,而該公司與三星的中國競爭對手關係密切。
水原地方法院透露,兩間中資企業為同一主要股東,辦公室也十分接近,因此可合理推測,這名員工實際上是替三星的競爭對手工作。此外,被告的薪資單沒有寫明公司名稱,更是可疑。(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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