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院裁定 評論平台無義務移除負評

出版時間 2018/07/04
加州最高法院裁定Yelp不需要移除負評。截圖自網路
加州最高法院裁定Yelp不需要移除負評。截圖自網路

加州最高法院以4比3的票數做出裁定,提供評論功能的網路平台,可以不移除網友所寫的負面評論。首席大法官坎蒂爾沙卡伊(Tani Cantil-Sakauye)表示,評論網站受到「通訊內容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的保護,該法闡明網路服務商和用戶,不代表提出意見的原作者,不能因故強迫移除評論。
 
爭議起源於飲食評論及生活服務網站Yelp所涉及一項訴訟。2013年,舊金山一間律師事務所被前客戶柏德(Ava Bird)在Yelp網站上留下負評,律師哈瑟爾(Dawn Hassell)控告柏德誹謗並且勝訴,高等法院要求柏德和Yelp移除三條評論。其中一條柏德否認是她寫的,而Yelp更非本案中被告,未曾參與訴訟過程。
 
最高法院推翻這個判決,法官克魯格(Leondra Kruger)除了同意首席大法官以通訊內容端正法維護Yelp的權益之外,更表明高等法院的審理過程有瑕疵,Yelp毫無機會為自己辯護。除非能證明Yelp和柏德有利益關係,Yelp才有可能必須移除言論。
 
「隨著這項裁決,加州的線上言論平台服務商可以獲得保障,企業主不能再透過法律強迫服務商移除第三方評論,而那些有話要說的人,也不能這麼簡單就因為這種打壓而噤聲。」裁決出爐後,Yelp的法律副總顧問舒爾(Aaron Schur)在部落格寫道。(北美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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