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電新規 戲劇不能碰的禁忌一大堆

出版時間 2018/06/19
中國當局稱盜墓是違法行為。電影劇照
中國當局稱盜墓是違法行為。電影劇照

中國網路流傳一份「廣電內部審查新規」,內容列舉多項關於影視作品選擇題材的規定,盜墓是非法行為不准拍,同性戀情不鼓勵、歷史人物不能隨便改編,岳飛不能稱為「民族英雄」,夜郎不能稱為「夜郎國」,創作自由都被束縛。據稱新規定還把房祖名、柯震東和台獨藝人列為「問題藝人」,要加強管控。

根據「第一製片人雜誌」微博揭露,這次的政策主要針對電視劇和網路劇,涉及影視創作的方向和意識型態。新規定涉及範圍比過去更廣,管束也更嚴格。

新規定主要分成歷史、民族宗教和題材三大類,每一大類之下又有好幾點細節。例如不能「顛覆性」改編正史,但可以改編野史,可以改《三國演義》,但不能改《三國志》。歷史劇還得考慮符合常識與古人習慣,《新三國》中曹操怒摔玉璽,出現對父母不敬的情節,並不符合歷史常識。已有定論的人物也不能違背,例如司馬懿的歷史成就要尊重歷史記載,但野史中的小人物就可以改編,例如司馬懿身邊的侍衛。

大受歡迎的《甄嬛傳》《琅琊榜》《如懿傳》也遭點名批判「渲染的後宮的陰謀,劇中傳達的價值觀都不是中華傳統文化,不具有普世和正面性。」戲劇不准渲染「腐朽的價值觀」。

最誇張的是,中國連古代戲劇都要奉「統一」為至高原則,領土擴張的歷史故事成為「不能碰的歷史禁忌」,漢武帝時期西北的征戰「要避免提及」,夜郎、樓蘭等地區不能說「國」,因為這些地方自古以來「都是中國的領土」,岳飛也不稱作民族英雄,因為「大金也是中國一部分」。清朝左宗棠鎮壓回族起義,也是敏感題材,要避免觸碰。

如果要虛構就得徹底,「架空歷史」,服裝、道具不能有明顯朝代風格,例如《冰與火之歌》就是完全想像的世界。
還有戲劇不能美化民國、美化北洋政府,據稱會是接下來審查的重點。
 
關於民族宗教方面,要符合宗教的法律法規,少數民族條例。要尊重宗教文化,《不負如來不負卿》就違背了佛教斷情欲的原則,被稱為反面教材。服裝、梳化妝、道具、台詞要避免錯誤,引發少數民族的爭議。

新規定對於戲劇題材也管得很多,鼓勵多寫平凡小人物,最重要的是「國事勿要妄議」,「社會制度、國家現狀;大的發展形式」要規避。還要求戲劇「提倡科學性」,玄幻題材乾脆直接歸到科幻類,規避審查。還要「堅持唯物主義、破除封建迷信。」如要拍迷信情節,可設計夢境、精神疾病、想像,而不是轉世來到現實中,《靈魂擺渡》類題材近年就不要做了。
 
八卦、《易經》不屬於禁忌範疇,風水、陰陽要視情節來定,比如,定基選宅可以出現,風水先生可以有,但不可以成為劇情關鍵,不要讓道士施法,涉及江湖,法術等不要跟宗教做聯繫,不要和妖道巫術聯繫。

古典名著不可「顛覆性改編」,如《西遊記》不可師徒組CP,妖怪可以出現,但取經團隊不能改變其人性的特點,服裝道具可以變化,反面角色可改編,如《三國演義》裡的呂布;許仙與白娘子,秦香蓮,梁祝等,不建議做顛覆性的改動,要「考慮觀眾的感受」。

影視題材還得要「合法」,盜墓是違法的,不能提,但如要規避審查,可設計成無異中闖入墳墓,或不小心掉進墓裡。未成年人在劇情中不能犯罪,不主張展示暴力。涉案題材是「重點審查物件」,公安部也需要審查。不能過度表現犯罪細節,誘導犯罪,臥底員警(化妝偵查員)不要吸毒,殺人,過度邪惡。《餘罪》就是負面案例。

戲劇還要「提倡正能量」,弘揚傳統文化、傳達愛,改編名著中的鬼怪必須「美好善良」,例如《聊齋》中的鬼要塑造成美好的鬼,《倩女幽魂》的女鬼也可以變成其他妖,但要不違背善良美好的設定。

連「穿越劇」也要有正能量,穿越的人物不能影響歷史格局,要對時代有正面作用。

青春題材要規避「早戀」。青春網劇《最好的我們》《致我們單純的小美好》等都不符合規定,可設計成「先曖昧,成年後再挑明」。

還要提倡正確觀念,「可以追求財富,但通過正當手段,不能炫富」。反面案例《北京女子圖鑒》。
問題藝人、敏感編創團隊參與的影視作品會重點把控。如房祖名、柯震東等涉毒藝人,港獨、台獨藝人等。

新規還包括:
1、電影改編不適用於電視劇、網劇,因為受眾不同
2、藝術作品不是政治宣傳片,真善美的體現就是好的
3、《戰狼》《紅海行動》就飄飄然了,有武器不能過於宣揚,別把西方敵人作為自己的假想敵
4、遊戲改編可以,但表現的是玩遊戲的人就不行
(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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