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資料照片
年輕男實習中學教師去年實習期間,得知坐在旁的女實習同事《臉書》帳號密碼後,偷偷登入對方的帳戶並瀏覽私人照片,但在他登入帳戶的同時,女同事的手機即收到「未被辨識的登入」的通知,她靠手機型號追查到男實習教師的身分並與他對質。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26歲男實習教師李德聰,與女事主自2016年11月開始於同一間中學實習,兩人座位相連,李男因而得知女事主的《臉書》帳號密碼,並於去年3月28日犯案。同時女事主的手機收到「未被辨識的登入」的通知,並指正有一部Sony Xperia Z5手機登入她的《臉書》帳戶,事主記得李男使用相同型號的手機,與他對質後承認犯案,但指沒下載她的照片,李事後撰信向事主致歉。
女事主一狀告上法院,李德聰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但他於上月獲撤銷告訴,改以簽保守行為處理,獲准以1,500元港幣(約5,704元台幣)自簽守行為15個月了事,另罰200元(約760元台幣)堂費。
大律師潘展平表示,只要未獲事主同意及授權取得密碼,擅入事主電腦便屬犯法,即使被告僅瀏覽事主圖片,事主沒有實際損失,被告仍會被檢控。(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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