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走私毒品遭求處死刑 台嫌法庭喊冤

出版時間 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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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台灣嫌犯去年在印尼因走私毒品而遭檢方求處死刑。這8人日前在法庭上表示自己被騙,懇求法官不要判處死刑。
 
中央社報導,去年7月在印尼落網的8名台灣人分別是陳威全、徐勇立、廖冠宇、蔡志鴻、孫國泰、郭春源、孫志峰及莊金生。檢方控告這8人涉及散播並販售安非他命,求處8人死刑。據當地媒體報導,嫌犯之一莊金生在獄中寫下陳情信,表示自己是被販毒集團欺騙的受害者。莊金生在信中寫道,他因父母生病急需籌錢,朋友介紹他擔任船員,他馬上答應,但卻沒有查證工作的性質,直到被捕後才知道原來是替人運送毒品。
 
另外7名嫌犯也在庭上表示不知替人運送的貨品是毒品,請求法官判處較輕刑罰。不過,根據印尼法律及過往判例,走私一公斤毒品就會被判處死刑,這8名台嫌被判處死刑的機率相當高。(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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