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失信」「欠稅」者 禁買機票火車票

出版時間 2018/03/19
中國推動「社會信用系統」,評分低的民眾竟無法購買火車票。資料照片
中國推動「社會信用系統」,評分低的民眾竟無法購買火車票。資料照片

自由亞洲電台(RFA)前天報導,根據發改委上周五通告,受到懲罰的行為包括偽造票證或冒用證件、強佔登機通道、妨礙公務等行為,此外拒絕繳納稅金、侵占社會保險資金等,也被視為「失信行為」,同樣剝奪其搭機或搭火車的權利,或是限制乘坐車廂等級,而限制時間視情節而定,最低180天、最高1年。
中國國務院2014年提出「社會信用系統」構想,預計2020年完成,將全民納入社會信用評分,而信用評等來自4方面,包括行政事務、商業活動、社會行為以及司法制度等。不過這種評比被質疑侵犯人權,「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去年曾指,中國人權律師李肖霖遭法院列黑名單,只因他被法院要求寫道歉書,其措辭「不誠懇」。此外,作家劉虎透過微博披露高官腐敗,被控「捏造和散播謠言罪」,法院以未收到他支付的款項為由,將其列入黑名單,而未來都將影響他們的「信用評級」,被列為「信用不佳者」,變相打壓維權人士。
大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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