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決議 再籲北京釋放李明哲

出版時間 2018/01/18
李明哲去年9月在中國受審「被認罪」。資料照片
李明哲去年9月在中國受審「被認罪」。資料照片

歐洲議會今天通過緊急決議案,再度支持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呼籲中國大陸無條件釋放並准許家屬探視。

根據中央社報導,歐洲議會今天在總部史特拉斯堡召開全會,有5大黨團提出緊急決議案,上午辯論時間約有12位議員發言關注中國人權議題,隨後在中午表決時,以壓倒性比數通過這項決議案。

根據5黨團協商的決議文版本,強調中國身為貿易大國應重視法治,歐洲議會嚴正關切其處置人權人士及維權律師的做法。歐洲議會決議文點名關注對象包括李明哲及中國維權人士吳淦、謝陽及扎西文色等人,呼籲中方應該無條件釋放被拘禁的人權人士,准許家屬探視及有選擇律師的權利。

在上午辯論時,12位議員發言關切中國人權議題,其中6位提到李明哲,顯示其重要性。

歐洲議會持續關注李明哲案,2017年7月首度通過決議,呼籲中國盡快釋放李明哲並准許與家屬聯繫,這次是第2次通過決議呼籲釋放。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補,去年9月在中國岳陽中級人民法院「被認罪」;當時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潘茲瑞(Pier Antonio Panzeri)曾聲明,要求中國當局確保公平的審判。(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跟上國際脈動,快來蘋果國際臉書按讚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