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黃之鋒「佔中」遭判刑3月 需立即服刑

出版時間 2018/01/17

(更新:法官拒絕緩執行,黃之鋒需立即服刑)
香港2014年一群學運人士佔領旺角案,因違反禁制令而遭檢方起訴藐視法庭罪。香港法院今日判處黃之鋒等人3至4個月不等徒刑。黃之鋒在獲知判刑前已表示,對於判決結果坦然無畏,強調香港人如今已經「沒有放棄的餘地了」。判決之後,黃之鋒和黃浩銘的律師均申請暫緩執行判決,法官今午開庭處理,但拒絕緩執行判決,黃之鋒黃浩銘須即時服刑。兩人得悉決定後神情輕鬆,臨步入囚室時,旁聽席的戰友包括周庭、周永康、羅冠聰等向他們大叫「加油」、「撐住」
 
2014年佔旺清場後,37名示威者因未遵從禁制令離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其中一批有20名被告的案件,法官陳今早作出判決,判處學運3子之一的黃之鋒3個月、黃浩銘入獄4個半月,岑敖暉則被判緩刑。據悉,有被告得知刑期後立刻眼眶泛紅,年紀最大的被告趙志深更落淚。

黃之鋒稍早在庭外表示,他對此次判刑坦然無懼,認為香港人已經「沒有放棄的餘地」,呼籲港人團結。黃浩銘則稱與黃之鋒一樣,也對判刑無畏無懼,自言「已經坐了幾個月牢」,監獄對他來說是修行。
 
岑敖暉則指案件已經拖了3年2個月,如今政權打壓愈來愈多,形容「挺直腰板做人愈來愈艱難」,但仍望港人不要灰心,挺直腰板做人,現在才是對港人民主自由追求的考驗,「捱得過試煉,挺直力度就更加高」。
 
法官今審理判決的16人包括認罪的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和司徒子朗,及受審後罪成的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麥盈湘和黃浩銘。案中其餘4名認罪被告則早前已被判緩刑。(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更新: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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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陳寶瑩、岑敖暉、黃浩銘及黃之鋒。香港《蘋果日報》
黃之鋒。香港《蘋果日報》
香港《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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