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遭騙光學費跳海亡 首腦遭判無期徒刑財產充公

出版時間 2017/12/30
蔡淑妍被騙光所有學費後跳海自盡。香港《蘋果日報》提供
蔡淑妍被騙光所有學費後跳海自盡。香港《蘋果日報》提供

中國一名19歲女大生蔡淑妍去年考取大學後,不料遭詐騙集團騙走9,800元人民幣(約4.4萬元台幣)學費,因此想不開跳海自盡。日前該詐騙集團遭破獲,其中主嫌陳明慧28日被判處無期徒刑,及個人財產全部沒收充公,其餘6名涉案嫌犯遭判處1年4個月至15年,並向受害者退回騙款。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期間,詐騙集團主嫌陳明慧多次僱用唐曉暉(已判刑)冒充《爸爸去哪兒》等綜藝節目,向手機用戶群發「淘寶」、《奔跑吧兄弟》等虛假中獎詐騙簡訊共計73萬多條,又冒充法院職員、律師以「中獎者」未按要求繳納「保證金」或領取獎品構成違約,要對「中獎者」起訴或已被起訴,繼續繳納手續費方可撤訴並獲得獎品為由進行恐嚇、利誘,再次對「中獎者」實施詐騙,騙取多人財物共計104.1萬多元人民幣(約472.5萬元台幣)。

其中,即將就讀大學的學生蔡淑妍在去年8月中被假冒「奔跑吧兄弟」欄目組發出的虛假中獎短訊騙取學費和生活費9,800元人民幣(約4.4萬元台幣)後在同月28日難過得跳海自殺死亡。她給友人留下「自殺的原因就是因為自己太蠢了,相信了短訊詐騙」等遺言。

對此,法院認為,在詐騙共犯中,陳明慧、范治傑、高學忠、葉奇鋒、熊運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組成電訊詐騙犯罪集團,利用通訊工具、網路手段針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並造成一名在校學生自殺身亡,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涉案首被告陳明慧昨因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6名被告判入獄1年4個月至15年不等。各被告人共同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此外,去年8月一名山東女大學生徐玉玉也因被騙光學費心臟驟停死亡,涉案主犯陳文輝也因詐騙罪被判囚終身。(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蔡淑妍被騙清所有學費後跳海自盡。香港《蘋果日報》提供。
主犯陳明慧(箭頭處)垂頭聽判。香港《蘋果日報》提供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