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陽。翻攝網路
2015年7月遭逮捕的中國維權律師謝陽,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秩序罪,今上午在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定謝陽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免予刑事處罰,謝陽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認為,被告人謝陽以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在網絡上發表言論、炒作熱點案事件以及擾亂法庭秩序等方式,抹黑國家政權機關,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國家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公訴機關指控謝陽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其所犯擾亂法庭秩序罪可不單獨定罪。法院同時認為,謝陽的行為雖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尚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且他歸案後認罪、悔罪,根據謝陽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具有的坦白認罪的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而謝陽於羈押期間,今年1月曾透過律師披露湖南公安慘無人道酷刑,包括長時間剝奪睡眠、通宵被固定審訊椅上、遭掌摑叉頸毆打、被煙燻眼鼻、禁止飲食等。不過他今在法庭上指,並未遭受酷刑或嚴訊迫供,造成不良影響和誤導表示歉意,感謝司法機關從輕處理。(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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