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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跨境電信詐騙案今天在北京一審宣判,兩名台籍主嫌張凱閔、林金德被判15年,其餘主犯刑期都超過10年。中央社報導,在場台嫌家屬情緒激動,不少人掩面啜泣。
肯亞詐騙案共85名被告,其中70多人是中國警方從肯亞押解到中國,包括44名台灣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分別在上午8時30分、10時、下午2時分批宣判。
法院認定,首批33名被告在印尼、肯亞詐騙中國民眾,實行「公司化管理」,符合犯罪集團認定條件。其中,張凱閔、林金德等26人被認定為主犯,其餘7人為從犯。
中央社報導,院方指出,張凱閔為主要管理者,充當三線話務員,3度參加詐騙集團,歷時5個多月,期間集團詐騙75名中國大陸民眾,得手人民幣2310餘萬元(新台幣逾1億元)。林金德則被認定為組織管理者,充當電腦操作手。
法院提到,被告以冒充司法人員行騙,還詐騙老年人與在校學生,必須「從重處罰」。儘管部分嫌犯家屬已代為退款並賠償受害者,法院仍責令上述被告將贓款返還受害者。
報導稱,有家屬在會見台嫌前表示,海峽交流基金會未能提供充分協助。 (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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