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昨出庭。香港《蘋果日報》
香港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揮動警棍打路人的退休警司朱經緯,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今午裁決罪名成立,還押至本月29日以等候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始判刑,朱要在獄中度生日。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朱經緯今天抵達法庭所在樓層時,有十多名市民在場等候鼓掌鼓勵他。而撐警大聯盟及支持朱經緯人士,舉起「天地有正氣」、「執法有理 無辜被控」的示威牌及橫額。而在場記者問朱怕不怕會被定罪、會否提醒同袍用警棍時小心等等,朱一概沒有回應。
現年57歲的朱經緯被控於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666號上海商業銀行外襲擊鄭仲恒。
朱一方曾於陳詞中指,朱當場判斷人群是從「被動攻擊」轉為「主動攻擊」,朱是真誠相信包括事主在內的那些人是「不守秩序的一群」。辯方又指事主掩頸不能代表頸部中棍,舉例在足球比賽中有球員被攔截踢中腿時都會掩著頭,這動作不能作準。
主任裁判官錢禮認為,被告並無合理辯解使用武力。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並無對案中事主造成永久損害,又指朱經緯當時真誠相信需要使用武力防止事態惡化。律師又提出被告在警隊服務35年,曾獲長期服務獎,希望毋須還柙等候判刑,以免要在獄中度過生日。辯方又指朱在這段期間,不但其家人受到壓力,他亦要花費金錢請律師抗辯。
法官拒絕辯方申請,將朱經緯還押,等候本月29日判刑。(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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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當年揮動警棍打路人畫面。香港《蘋果日報》
朱經緯當年揮動警棍打路人畫面。香港《蘋果日報》
朱經緯還押。香港《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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