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悍然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對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重判5年徒刑後,包括美國務院、美國在台協會、歐洲議會以及人權團體自由之家,都對中方作法表達失望遺憾,怒斥這「是對最基本民主價值觀的拒絕」。學者則坦言此判決是對兩岸關係發展的「挫折與倒退」,更是「殺雞儆猴」。
面對中國當局憑藉在社交媒體上對民主的討論內容,便將李明哲判刑5年,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潘茲瑞(Pier Antonio Panzeri)前晚表達遺憾,並對審判的公正性「深感懷疑」。潘茲瑞並表示,李明哲從事的和平活動屬於國際法界定的言論自由,「我們必須堅持這些國際定義和標準」,籲中國釋放李明哲。
美國國務院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局發言人崔葛瑞斯(Grace Choi)與美國在台協會(AIT)發言人游詩雅(Sonia Urbom)皆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並敦促中國放人。人權團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則發聲明痛斥此判決顯示中國企圖遏制民主倡議,甚至延伸到活躍人士與朋友的私人對話中。自由之家主席阿布拉莫維茨(Michael Abramowitz)譴責中方此舉「是對最基本民主價值觀的拒絕」。
此外,紐約大學亞美法研究所所長孔傑榮以及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訪問學人卜道維(David Brown)皆坦言,判決對兩岸關係已帶來負面影響。孔傑榮更指,中方意圖透過李明哲案,對所有有意赴中國倡導人權者提出「危險警告」的嚇阻,「今後包括台灣、美國或其他國家任何人,支持中國人權或政治活動,不管用何種方式宣傳理念,都可能被冠上『顛覆國家政權』罪名」。
而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昨則重申李明哲案是中國「依法治國」的展現,還稱「我們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但這不意味台灣可把自己的政治理念強加給大陸」。(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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