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判5年。法新社
李明哲昨被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5年,有台灣學者認為中國藉此殺一儆百,也凸顯「兩岸關係未緩和」。但有北京律師指,該罪5年已屬輕判;另有台學者認為,中國對觸犯國安相關罪行的中國公民亦不輕饒,昨判決應非特別針對台灣下重手。
台灣智庫諮詢委員董立文認為,中國以李案「殺一儆百」,判5年不意外,而李批評政府的行為,在台司空見慣,卻被中國視為犯罪,這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於十九大,宣示「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生活方式」背道而馳,恐讓台人對中國觀感變差,無助兩岸發展。
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副教授張五岳認為,中國不希望台灣以為兩岸關係有所緩和,不希望台灣以為中國釋出善意,所以判出不算輕的5年,但李認罪、悔罪、不上訴,也許有假釋餘地。
北京刑事律師劉曉原則指,「顛覆國家政權罪」主犯會判10年以上,李被法院認定「積極參與」刑期為3到10年,一般會判7年,昨判5年已屬輕判。劉也說:「犯此罪者,過去當然有人提前假釋,但例子較少,好些是坐滿刑期,1天都沒少才出來。」
台灣律師林智群認為,李案具指標性意義,且對兩岸關係造成更大的撕裂,首先是中國首次把「顛覆國家政權」適用在台灣人身上;第二,李本無中國參政權,卻被剝奪2年政治權利,中國法院刻意把李當作中國國民看待。李因在微博等通訊軟體的發言獲罪,林認為對使用中國網路的2、300萬台灣人會造成寒蟬效應。
文化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陸委會前副主委趙建民則說,觀察中國過去對《零八憲章》發起、參與者等下重手,便知道中國對國安議題本就敏感,應非特別針對台灣或李重判。(大陸中心、記者李奕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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