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在周三公布的判決中表示,政府不應該規定民眾只能在身份證明文件上填寫「男性」或「女性」,而應該允許民眾不用特別去表明自己的性別,或提供「男性」、「女性」以外的第三種性別選擇。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Federal Constitutional Court)指出,當前的公民身分法規歧視跨性別人士,國會必須在2018年底前做出法令修正。換言之,德國可能成為歐洲第一個允許民眾選擇「第三性別」的國家。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此項判決源於一名跨性別人士的上訴。該跨性別人士原本想在出生文件上將性別從「女性」改為「中間性別」或「多樣化性別」,但遭到政府官員拒絕。(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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