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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一名女子13年前赴尼加拉大瀑布(Niagara Falls)觀光時,遭美國警方誤認為是走私毒品嫌犯而對其毆打成傷。美國法院前日判決美國政府必須判賠受害人將近1400萬元台幣。
中國女子趙燕於2004年7月在尼加拉大瀑布觀光時,被移民局警察羅德茲(Robert Rhodes)誤認為和毒品走私嫌犯有關。羅德茲要求趙燕進入檢查站遭拒後,向她噴灑胡椒水並用膝蓋撞擊,趙燕當時被打得滿臉傷。美國法院前日判決,美國政府對移民局警察「攻擊、毆打和非法拘留」趙燕負有責任,應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等共計約46.1萬美元(約1394萬元台幣)。
羅德茲曾因此被開除職務並遭提起刑事訴訟,但在2005年被判無罪後復職。趙燕於2006年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美國政府賠償1千萬美元。(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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